按照聯盟的計劃,新賽季應該在12月22日聖誕節開打,在7月中旬結束,即奧運會開始前結束新賽季的NBA比賽。

聯盟這樣做無疑的受讓利益最大化,按照聯盟和電視轉播商的協議,只有比賽場次超過72場才能拿到全部的電視轉播費用,如此才能避免損失。

如果新賽季在球員希望的1月中旬開打那麼NBA的季後賽就會和奧運會時間撞車,這樣會影響收視率,如此電視轉播商不會幹畢竟只播72場已經受損失了,

如果如球員希望的1月打NBA,等到奧運開始前結束新賽季,這樣只能安排打50多場比賽,如此聯盟不可能從電視轉播商那裏拿到100%的轉播費,可能只有70%就不錯了。

這樣老闆就不幹了,電視轉播費是球隊收入大頭,現在只能拿到70%的電視轉播費,但要給球員付100%的工資,哪有那麼便宜的事情。

如果老闆按照比賽場次給球員付薪水,譬如本來是82場常規賽只打50場,那老闆就付給球員他應得工資的60%,這樣纔是公平的。

但這樣球員又不幹了,他們是要養家餬口的,他們希望拿到全額工資。NBA可以給球員全額工資,但要12月22日開始常規賽。

相信球員工會明白其中的利益關係,最終還是會選擇妥協在12月22日開始新賽季的常規賽。

但是詹皇說了,他們反對NBA12月22日開賽,因爲湖人和熱火的總決賽10月12日才結束,如果12月22日就開始,對球員的體能恢復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詹皇說的確實是實情,但是聯盟不會管這個的,聯盟預計如果1月中旬開始聯盟的收入將減少5-10億美元,這筆錢誰來掏。

聯盟也有收拾球員的辦法,球員收入中除去交稅外,還有10%是要存入第三方託管賬號的,現在聯盟可能會將這個比例提高到40%,也就是說如果NBA未來出現收入損失,就會由球隊和球員均攤。

NBA球員收入的33.61%要交國稅,10%左右交各自的州稅,可能到手裏的不到50%,要是40%工資存入第三方賬號託管,可能球員拿到手裏的錢只有他工資的10%。

這就是嚴酷的現實,如果NBA不在聯盟希望的12月22日開賽,最大的可能就是停擺,最後球員受到的損失最大。

湖人的格林說,如果NBA12月22日開打,那頭一個月是看不到詹姆斯的,這樣電視轉播商肯定不願意,詹姆斯不上場比賽誰看啊,所以要是12月22日真要開打,聯盟肯定會出一個新規定,球員沒有傷病不能休戰,否則就重罰,這樣才能確保轉播商的利益。

對於聯盟絕大多數球隊來說12月22日開打也是可以接受的的,但對於湖人來說確實是難題,但詹姆斯的反對不能侵犯聯盟所有球員的利益,那樣詹姆斯就會成爲衆矢之的。

其實聯盟收的球員工資40%的託管金,賽季結束覈算完收入和支出,只要聯盟沒有出現虧損是可以把錢退還給球員的,不出現虧損的前提就是12月22日開賽,要是一月開始聯盟如果損失10億美元,球員就會承擔5億美元的損失,這5億美元就從球員的工資里扣,球員是難以承受這個損失的。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