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演绎现实版“黑吃黑”戏码:到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开通U盾、绑定手机卡等手续,以4000元一套的价格卖给境外不法分子用于网络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更为奇葩的是还暗中随时跟踪盯着银行卡上资金到账动态,一旦发现卡上有大额资金到账,立即把资金“拦截”截胡,“黑吃黑”据为己有挥霍。近日,河南洛阳警方已对这起“案中案”的犯罪嫌疑人5人采取了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

案情回顾:

今年7月初,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在“清风·利剑”严打犯罪行动中,发现一伙年轻人经常在宾馆包房,鬼鬼祟祟,花钱明显收支不符,有违法犯罪嫌疑。经过前期大量缜密侦查和分析研判,办案民警于7月9日一举行动,抓获邢某、于某、郝某等嫌疑人。

经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民警审讯调查,犯罪嫌疑人邢某伙同于某、郝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上线”与境外等人员有高价收购使用他人银行卡进行网络赌博、诈骗转账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之情况下,仍自己主动、鼓动、伙同他人,到银行办理个人银行卡,并开通网银U盾能大额转账和绑定相应手机卡号,再将办好的银行卡、U盾、手机卡等整套手续,以每套2000元的价格卖给“上线”薄某,薄某再以每套4000元的价格卖给“上线”境外人员从中获利,为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人员提供帮助。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邢某伙同于某、郝某、杨某等人先后办理银行卡多张,以每套2000元的价格售卖给“上线”售卡人薄某,薄某再倒卖给“上线”境外人员从中获利。其中薄某以每套4000元的价格从邢某手中收购,邢某对其他人收购价是每套2000元,邢某每套卡卖给薄某后可赚取2000元的差价。

嫌疑人到银行取款截图

在银行卡卖出后,邢某伙同于某等人通过手机下载的手机银行,能随时看到卡上交易流水和资金到账动态情况,一旦发现卡上有数万元以上大额资金到账,迅速趁账上资金尚未“偷逃”转出的短暂时机,采取故意在自动柜员机操作输错密码三次导致卡被临时冻结的结果。然后,立即到银行对银行卡进行挂失补卡后,再将卡上钱全部“盗”取出,分赃挥霍。6月底的一天,在发现其中一张被售出的银行卡内到账数万元资金后,邢某伙同于某、郝某等人立即采取“输错密码”手段冻结,补卡后将该数万元盗取后分赃。

嫌疑人到银行取款截图

目前,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对涉案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相关链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买卖银行账户的行为,不仅扰乱金融秩序,还是助推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的“黑色产业”。洛阳警方将持续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将希望广大群众擦亮眼睛,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被人利用,甚至主动参与其中,一旦触犯法律就得不偿失了。#洛阳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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