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廣電訊(全媒體記者 陳松林)記者2日從市農業農村局瞭解到,自今年7月,全市開展漢江干流十堰段、重點水域全面退捕禁捕工作以來,截至11月1日,退捕禁捕工作各項任務全面完成,禁捕工作轉入市場監管和日常水面巡查階段。

按照國家和省要求的屬地管理原則,今年7月底,十堰對1543艘退捕漁船3080名漁民基礎信息進行精準建檔立卡,有證漁船已全部完成上岸拆解處置,6433艘“三無”船舶已全部分類處置到位;所有退捕網具都進行集中回收銷燬,有證船舶證件全部註銷,退捕漁船處置率達到100%。同時,全面清理取締了涉漁設施,並加強船舶規範管理。實現了“四清、四無”的目標。即清船、清網、清江、清湖,無捕撈漁船、無捕撈漁網、無捕撈漁民、無捕撈作業。

在退捕漁民的轉產安置上,十堰提供了社保、醫保、低保等生活保障措施,並通過就業幫扶培訓、專場招聘會和公益崗位安置等方式,做到了參保率和安置率100%的目標。此外,中央及省下達十堰1.68餘億元兌付資金已全部兌付完畢,地方配套的近8000萬元兌付資金也基本發放完成。

在禁捕執法監管上,十堰把依法打擊和斬斷非法利益鏈條作爲專項執法的重中之重,農業農村系統開展禁漁聯合行動查處非法捕撈案件270多起;公安部門偵辦刑事案件108起、抓獲92人,全市市場監管部門檢查市場主體15300餘家次,檢查發現問題線索50條,立案處罰4件,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撈勢頭,推動了“禁漁令”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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