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再現“烏龍指”閃崩疑雲?神奇重演兩年前舊案,事實真相究竟爲何?

來源:資本深潛號

作者| 廖莎

編輯 | 袁暢

11月2日,券商板塊的龍頭股中信建投在午間收盤前,突然閃崩跌停,盤中出現9496手的大單成交,直接將該股摁在跌停板上。

此後中信建投的跌停板上迅速出現了最高1400萬股的跌停股拋單,一時間該股走勢“豬羊變色”,殺氣騰騰。

但詭異的是,僅30秒後,在跌停價成交數百萬股後,超級大拋單被撤回,中信建投股價被迅速拉昇到“大跳水”附近。

這一切都像極了當年“烏龍指”的走勢。

2018年6月,華鑫股份在盤中一度閃跌8%,此後又被迅速拉回,事後交易所查明爲華融證券自營部門的誤操作所致,該券商也收到了上交所的監察警示函。

然而故事並沒有結束,圍繞這場“烏龍指”事件的責任誰屬,華融證券和相關投資經理展開了長期的訴訟。更揭露出許多不爲人知的細節……

01

當年“烏龍指”案情

2018年6月26日上午,華鑫證券盤中大幅異動。事後查明,這波異動是華融證券一個自營投資賬戶導致的。

而其中一位涉事人,華融證券自營部門的時任投資經理王澤軍,因不滿華融相關的內部處罰,將公司訴至法院,這讓該筆烏龍指詳情得以披露。

根據投資經理王澤軍的陳述,這筆烏龍指的前後是這樣的:

當日,華融自營交易部門計劃調倉換股,減持華鑫股份400萬股,市場開盤後一個小時內通過正常的分散下單,成交合計170萬股,市場未現價格異常波動。

10:36,交易員在執行華鑫股份交易指令的過程中,與其他交易指令發生混淆,忙中出錯。

烏龍指操作就在這時出現:在未修改系統默認的價格與數量的同時,交易員錯按每股9元價格將華鑫股份剩餘225萬股賣出指令賣出,致市場內9.84元至9.00元區間的62.37萬掛單買盤瞬間全部成交,剩餘162.63萬股形成賣方掛單,自10點36分49秒至10點37分04秒被動成交。

按照王澤軍的說法,交易員當時發現了錯單,雖快速撤單,但爲時已晚。最終,華融證券在華鑫股份的投資上,早已形成虧損。

02

兩位投資經理同時“下令”

王澤軍在一審時還透露:華鑫股份是由他的前任投資經理買入的,買入均價14.39元。

“我接手前最後一天,6月22日該股收盤價9.72元,6月21日股價最低達到9.27元,浮動虧損加已實現虧損4457.5元,虧損幅度達33.79%,已經超過制度規定的30%的止損線。”

這裏有一個重要細節出現:6月25日是王澤軍接過這個賬戶權限的首個交易日,6月26日便出現交易事故。

王澤軍指出,大額賣出華鑫股份是被迫行爲,他所在的團隊表達過反對意見,但遭到領導拒絕。他在10元之上按正常節奏陸續下達交易指令賣出華鑫股份14萬股,賣出均價10.011元。

“但公司自營業務分管領導杜某某多次催款,要劃款1億元給另外一個投資經理牟某。對分管領導催款,作爲部門負責人和團隊負責人的肖波無奈說出‘沒辦法,失控了’這樣的話。”

按照王澤軍在庭上的說法,另一位投資經理牟某扮演的角色,十分微妙。

“華鑫事件中導致交易員出錯的直接原因是由於和其他指令混淆,該指令源自牟姓投資經理。牟某頻繁下達交易指令干擾交易員致其忙中出錯。牟某分若干次密集下達交易指令共17條,平均不到一分鐘一條······牟某的頻繁下達交易指令導致了交易員下單出錯。”

03

不滿內部處罰

根據裁判文書,這場烏龍指交易造成華融證券110萬元經濟損失,之後上交所更向華融發出市場監察警示函。

而華融內部下達的處罰涉及三人,交易員祁某和投資經理王澤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發6個月績效工資,部門負責人肖某負有管理責任,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發3個月績效工資。另一個投資經理牟某未有處罰信息。

正是不服這個處罰決定,及對此後的薪酬有異議,王澤軍提交勞動仲裁,之後又訴至法院。

但華融證券辯稱,內部調查認定王澤軍作爲投資經理,未下達明確的交易指令,下達指令簡單粗暴,未對指令進行拆分。

華融證券稱,當時投資經理(指王澤軍)未對交易數量進行,拆分,交易價格僅爲最低限價9元,較前日收盤價9.89元低了8%,客觀上造成交易員下單的操作空間過大,在交易員沒有看清交易指令、發生錯誤操作的情況下,直接導致下單價格過低、股價跌幅高達8.6%的交易後果。

由於2018年9月,王某提出離職,於是此後他和華融證券就績效工資及補償一事引發爭議並訴至法院。

最終一審判決,華融證券向王澤軍支付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0月17日期間的工資差額30220.69元及未休假補償;但無需支付王澤軍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20日期間的工資差額等。

此後王澤軍又向法院提出二審請求,未獲法院支持。

回到中信建投11月2日的閃崩,我們也可以發現類似“烏龍指”的典型表現。但背後真相究竟如何,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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