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請執行人鍾某匆忙趕到江西省會昌縣人民法院,告知執行法官發現了被執行人肖某的轎車,執行幹警立即趕往車輛所在地,將該車扣押回院,後肖某家屬籌錢將該案標的款付清,促成該案順利執結。

2018年,肖某因資金週轉需要,向鍾某借款90000元,並約定6個月之內歸還。但到期後肖某並未還款,鍾某多次索要未果遂提起訴訟。判決生效後肖某也不履行,鍾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立即向肖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並通過電話多次敦促肖某主動履行,而肖某總是藉故拖延。通過線上線下查詢,發現肖某名下除一輛轎車外,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且肖某及其車輛一直也難覓蹤跡,案件的執行陷入了僵局。

爲了找到肖某及其車輛,執行法官將該案推送至網格,發動網格員協助尋找肖某及其車輛。推送信息後不到20天,一網格員就發現了肖某車輛位置,並迅速告訴了執行幹警和鍾某,鍾某也立即向法院報告該訊息,執行幹警火速行動,成功將該車扣押。肖某車輛被扣押後,肖某家屬將該案案款如數交到了法院,使該案順利執行完畢。

作者:鄒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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