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下全校1000多名老師同學的見證下,幾名帶手機的學生走上高高的臺階,親手將自己的手機扔進桌子上的水桶裏銷燬,這樣似曾相識的一幕竟然堂而皇之地在今天上演,迅速登上網絡熱搜。

按照河南宜陽這家學校的羅校長回應,這些學生是經過“學校教育後主動銷燬”,“家長也支持”,更爲離譜的是,這名校長說,“若這個舉動能讓更多學生不問家長要手機,也給家長省了開銷。”

不知道這名校長的學歷和人生經歷,但讓學生主動銷燬私人財產的方式,達到給家長節省開支目的,卻讓人不敢苟同,這之間的因果邏輯關係也讓人一頭霧水,用破壞財物的方式省錢的說辭都能脫口而出,也算是見識到了一名教育工作者是如何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

按照這家學校的回應,他們學校本來就允許學生帶着手機進入校園,但按規定要交給老師保管。而這幾名學生,按照校方的說法,自然是沒有主動上交老師並偷偷使用,被學校抓到了。

學校有規章制度可以理解,教育不遵守規矩的學生也可以理解,但對於這家學校的教育方式和教育理念,卻讓人完全不能認同。

梳理一下學生登臺親手銷燬自己手機的過程,按照學校回應,這之前他們是經過了學校老師的教育,纔有了主動銷燬手機的舉動,而從被老師教育到學校舉行公開銷燬大會,這期間學生肯定是經歷了多輪學校、家長教育,想必認知已經非常深刻,是否有必要舉行一個全校師生參加的公開銷燬大會呢?

無論是從該校的規章制度還是普通人的認知層面講,這幾個私自在學校使用手機的孩子並沒有犯太大錯誤,經過老師家長的共同教育,理應可以認識到錯誤,大概率地也不會再犯了,同時,對其他學生也起到了殺一儆百的作業。

可是,該校在衆目睽睽之下,讓幾名學生拿着自己的手機親手扔到水桶裏銷燬,還組織了數千學生集體圍觀,是否讓人不寒而慄地想起了瘋狂年代的一些舉動?

拋開手機是否爲孩子私人財產學校無權銷燬這個財產歸屬權利不談,但從這一點來說,這家學校的教育理念就與文明社會背道而馳,對犯錯誤的孩子一點寬容沒有,手機對孩子的需求雖不像成人那麼大,但也絕對是孩子們的心愛之物,在同學面前親手毀掉自己喜歡的一件東西,對孩子自尊的傷害得有多大?把孩子送進這裏學習,家長們能放心嗎?

作爲學生、家長和學校而言,學校無疑身處強勢地位,一個強者教育弱者“自願”,很可能弱者並不是“真正自願”,而是人在矮檐下得迫不得已。這讓我想起了在社會新聞中常見的一個鏡頭,弱勢一方去找強勢一方維權,強者總是傲慢地擠出一句,“你去告我吧!”

其實,對待學生違反校規學校也有更加人性化的處理方式,比如,把學校師生組織起來,公開強調一遍校規中關於手機使用的規定,但不讓幾名孩子上臺接受同學審視。桌子上也可以擺個水桶,將收繳的幾個手機做個扔進去的舉動,但最後時刻“刀下留人”,念及犯錯誤的孩子屬於初犯,將手機交給家長保管,如果再犯則另論。

學校教育孩子,應該秉持“潤物細無聲”,是傳播文明,而不是仇恨,最大限度保護學生的自尊心,讓學生切實認識到自己錯誤纔是根本,把孩子放到臺上公開羞辱的方式只能毀掉一個人的人生,與教育理念也不相符。

這讓我想起了,今年早些時候,遼寧某學校發生的“釣魚執法”。當時,該校校長指使班主任拿着蛋糕進入教室,並告訴孩子們今天是正在上課的老師生日,然後對學生們說,大家趕緊拿出手機拍照留念,然後就可以分蛋糕喫了。

本來這是非常人性化非常溫馨的畫面,這一幕即便是孩子們長大了年老了,也會是人生的一段美好回憶。誰曾想,這一幕卻被一羣頭腦簡單教育工作者玩成了“釣魚執法”。突然,窗外一名校長拉開窗戶,指着幾個拿出手機拍照的同學,喊出了“沒收手機”,一臉懵逼的孩子們還沒反應過來,校長大手一揮:“走,去下一個班級!”

用人人痛恨並且嚴重有違社會主義法治的“釣魚執法”方式管理學生,不知道我們的教育工作者爲何能想出如此高招?原本單純的祖國花朵,經過學校和老師孜孜不倦地澆灌,別說成爲祖國棟樑,還能成長爲一個心智健全的人都得打個問號!

從遼寧學校“釣魚執法”沒收學生手機,再到河南學校學生“自願公開銷燬”手機,這些學校和教育工作者簡單粗暴的方式,讓人看不一丁點教書育人的影子,看不到一點文明社會應該擁有的教育理念,看到的只是對孩子人性的摧殘。

真心提醒一句,爲了孩子,爲了明天,頭頂園丁稱號的人民教師們,在教書育人的默默奉獻中,多一些反思,多一些人性化,多一些文明元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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