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上,他是能說會道的“帶貨”網紅主播,而現實中,卻是個欠錢不還的“老賴”。對這種不誠信行爲,法院強力打擊沒商量。10月28日,大河網記者從鄭州市中原區法院獲悉一起“網紅”欠錢不還變“老賴”被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例。

據瞭解,叢某是一起民間借貸案件的被執行人,今年6月份,叢某和朋友張先生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經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叢某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償還張先生借款3.25萬元及利息。但叢某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張先生向中原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通過網絡查控和線下調查的方式查詢了叢某名下的財產狀況,但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叢某家中無人居住,一直找不到叢某。根據張先生的陳述,叢某常年不在家中,也沒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正當執行陷入困境之時,執行員李靜得到線索:被執行人叢某可能在鄭州某商城裏工作。李靜第一時間帶領法警前去“堵人”,並順利將叢某帶回法院。

原來,申請執行人張先生從朋友那裏得到消息,叢某在某直播平臺直播“帶貨”,張先生立即通知了執行員。

被拘傳回法院後,叢某仍搬出各種理由不願還款,並且一副“寧願被拘留,也不還錢”的態度。鑑於叢某的這種表現,法院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並將其送進拘留所。

就在申請執行人張先生覺得希望再次落空之時,沒想到事件出現了反轉:當被執行人叢某的同事小王得知叢某被拘留的消息後,主動聯繫了執行員,希望替被執行人叢某與申請執行人張先生進行協商。

“叢某一直負責工作室的網絡直播‘帶貨’,如果因爲被拘留而暫停直播,一定會掉粉,並造成不小的損失!希望能協商解決此事。”小王懇切地說。

經過協商,小王自願替叢某還款5000元併爲其提供擔保,最終,叢某和張先生達成和解協議,對於剩餘款項,叢某在每月30日前償還5000元直到全部償還完畢,如果叢某未按期履行,小王自願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小王同時在和解協議上進行了簽字確認。

協議達成後,張先生向法院申請提前解除對被執行人叢某的拘留措施。被解除拘留的叢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寫下了悔過書,表示一定按和解協議及時還款,誠信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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