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張愛玲原著小說《十八春》改變的電視劇《半生緣》中,誰是最令人討厭的人呢?

曼璐和祝鴻才一定榜上有名,兩人合謀坑害了曼楨,簡直毀了她的一生。

然而看完電視劇,讀完原著,發現最令人討厭的是曼璐曼楨的母親——顧太太。

初看顧太太,就是一個懦弱無能的舊社會家庭婦女,她本人並沒有直接去做什麼壞事,然而仔細反思,發現她在曼璐曼楨悲劇的人生中,起到了或直接或間接的推動作用,可謂一手釀成了姐妹兩人的悲劇。一、軟弱無能:大女兒淪落風塵做舞女

曼璐爲何淪落風塵做了舞女?從曼楨的嘴裏知道,是因爲她們的父親早早去世了,那一年曼楨才十四歲,唯有曼璐年紀大些,而顧家姊妹共有六個,所以生活的擔子一下子都落在了老大曼璐身上:

曼楨並沒有注意到這些。她好像是下了決心要把她家裏的情形和他(世鈞)說一說。一度沉默過之後她就又帶着微笑開口說道:“我父親從前是在一個書局裏做事的,家裏這麼許多人,上面還有我祖母,就靠着他那點薪水過活。我父親一死家裏簡直不得了。那時候我們都還不懂事呢,只有我姊姊一個人年紀大些。從那時候起我們家裏就靠着姊姊一個人了。”

曼楨說曼璐那時候中學還沒有畢業,沒有什麼事情可以做,就算是有事情可做也不夠養家,只能去做舞女。

世鈞說舞女也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全在於自己,而曼楨說,舞女當然有好的,可是那個樣子是養活不了一大家子人的,走上這條路就是一條下坡路,除非特別有手段,而曼璐又是特別忠厚的(曼楨視角,根據後面劇情可見曼璐並不忠厚,但她在和別的舞女爭風喫醋的時候確實缺少心機和手段)。

曼璐其實本也是一個單純的女孩兒,走上這條路實屬迫不得已,但從側面也可見顧太太的無能了——養活一大家子人的責任,本應該屬於她,最終竟然落到中學都沒有畢業的大女兒身上。但凡顧太太有些血性、有股拼勁兒,也都可以有別的活法,無非就是生活差些,或者離開繁華的大都市上海而已。

但是事實是,顧家一大家子人住的房子還是曼璐從前和一個人同居的時候那人贈與的,家裏還使喚着女傭,但凡有心持家,顧太太就應該縮減開支以備不虞。

隨着曼璐年紀漸長,她的身價越來越不如從前了,從舞女又淪落到二路交際花,在家裏接待客人,顧太太只知道討厭這些客人的低劣,而不明白真正的原因:她(曼楨)母親嘆了口氣道:“她現在軋的這一幫人越來越不像樣了,簡直下流。大概現在的人也是越來越壞了!”她母親只覺得曼璐這些客人的人品每況愈下,卻沒有想到這是曼璐本身每況愈下的緣故。

看到這裏,真覺得顧太太可惡又可悲,她不想想爲何曼璐到了這一步?跟她的無能有很大關係,而曼璐從事這樣的職業,她竟然還挑剔曼璐的客人,以爲這是菜市場買菜還可以嫌菜不水靈呢?

但凡顧太太有遠見,都該明白,曼璐的選擇是一時的不得已,只要能夠喘口氣生存下來,都應該時時想着什麼時候可以擺脫這種職業,給她的人生來一次轉折。

風塵女子未必都沒有好下場,月半曾經就寫過一篇文章,對比杜十娘和王美娘,一個選擇世家子弟贖身最後怒沉百寶箱投江而亡,一個自贖自身嫁給賣油郎幸福美滿子孫滿堂。

命運未必特別偏愛某人而憎恨另一個,每一個人人生的境遇都可能起起伏伏,而那些心中有光、腦中有智的人,一定可以使自己從泥淖中脫身。二、愚昧守舊:二女兒被騙失身毀半生

曼楨的被騙,固然直接原因是祝鴻才的覬覦、曼璐的嫉妒,但其實顧太太也相當於一手推動了悲劇的發生。

首先,曼璐因爲之前做舞女的原因,無法生育,使得她和祝鴻才感情越來越差,不僅被打,還時刻有可能被掃地出門,曼璐向母親訴苦,顧太太就開始出損招,只一味勸曼璐不要和祝鴻才鬧,覺得有個孩子就可以攏住祝鴻才:顧太太長長地嘆了口氣道:“說來說去還是那句話,你要是有個兒子就好了!這要是從前就又好辦了,太太做主給老爺弄個人,借別人的肚子養個孩子。這話我知道你又聽不進。”

“弄個人”、“借別人的肚子”,顧太太也是女人,何以把女人看的如此低下,還以爲自己活在大清帝國呢?!

顧太太的話,當時曼璐是反駁的,可最終卻在曼璐心中埋下了種子,並慢慢發芽:她母親那一套“媽媽經”她忽然覺得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有個孩子就好了。借別人的肚子生個孩子。這人最好是她妹妹,一來是鴻才自己看重的,二來到底是自己妹妹容易控制些。

其次是顧太太和自己的婆婆、曼楨的奶奶,爲了彌補曼璐不能嫁給張慕瑾的遺憾,同時也想着靠上當了醫院院長的張慕瑾,試圖撮合曼楨和張慕瑾,完全忽視了曼璐的感受,推動曼璐進一步“黑化”,走上坑害自己妹妹的道路。

祝鴻纔對曼楨的覬覦,曼璐一清二楚,之前她完全是維護曼楨,勸祝鴻纔不要打歪心思的,但當她誤會曼楨有意“搶走”張慕瑾的時候,她的內心,完全扭曲了:曼璐真恨她,恨她恨入骨髓。她年紀這樣輕,她是有前途的,不像是曼璐的一生已經完了,所剩下的只有她從前和慕瑾的一些事蹟,雖然悽楚可是很有回味的。但是給她妹妹這樣一來,這一點回憶已經完全給糟蹋掉了,變成一堆刺心的東西,碰都不能碰,一想起來就覺得刺心。

最終曼璐敢於向曼楨下手,也是打定了自己母親不會也不能把她和祝鴻才怎麼樣,曼楨被害的第二天,曼璐和祝鴻才把曼楨鎖到房間裏,祝鴻才擔心顧太太來要人,而曼璐一句話就打消了他的擔心:曼璐道:“那倒不是怕她,我媽是最容易對付的,除非她那未婚夫出來說話。”

曼璐爲何不怕顧太太,恐怕從她做了舞女的那一刻起,顧太太在她心目中就不再是一個母親的形象了,而僅僅是一個不得不擔負起的責任來。

知母莫若女,曼璐對顧太太的軟弱怕事、好打發瞭解地一清二楚啊!

果然,顧太太來了之後,曼璐又是裝可憐、又是賣無辜,把既成事實向母親訴說之後,說祝鴻才願意和二妹正式結婚,顧太太就慢慢被軟化了,又開始心疼起曼璐要做小來,聽曼璐說曼楨要報警,竟然要去勸勸曼楨:顧太太泫然了一會便站起來說:“我去看看她去。”曼璐一骨碌坐了起來道:“你先別去——”隨又把聲音壓得低低的祕密地說道:“你不知道鬧得厲害着呢?鬧着要去報警察局。”顧太太失驚道:“噯呀這孩子就是這樣不懂事這種事怎麼能嚷嚷出去自己也沒臉哪。”曼璐低聲道:“是呀大家沒臉。鴻才他現在算是在社會上也有點地位了,這要給人家知道了多丟人哪。”顧太太點頭道:“我去勸勸她去。”

看到這裏簡直被顧太太氣死,她真的好像活在大清帝國一樣,還把女人被害失貞當做女人的恥辱。而後曼璐又是誘哄又是催促,逼着顧太太幾乎連夜搬家去了蘇州,至此,曼楨出事之後,顧太太看都沒有看曼楨一眼就走了。三、自私狹隘:被人厭棄尚不自知

後來,曼楨逃出祝家,曼璐也已因病去世,曼楨無意中碰到張慕瑾,把自己的遭遇告訴了他,張慕瑾很爲曼楨抱不平,對顧太太的所作所爲也很不齒:曼楨繼續說下去,說到她生產後好容易逃了出來,她母親輾轉訪到她的下落卻又勸她回到祝家去。慕瑾覺得她母親簡直荒謬到極點,他氣得也說不出話來。

後來,戰亂開始了,顧太太從蘇州回到六安老家去,慕瑾去問顧太太關於曼楨的近況,因爲覺得顧太太不管是忍心出賣還是被愚弄了,都有些鄙薄顧太太,神情很冷淡,聽顧太太說曼楨嫁給了祝鴻才,之後就再沒有拜訪過顧太太,過年過節都不去。

而顧太太只以爲慕瑾勢力,覺得他過去在上海老住自己家,看自己窮了就不認自己這個親戚了。

再後來顧太太回到上海,住在兒子偉民家,偉民本來和妻子、丈母孃陶太太三人住一間房,用板壁隔出一間給陶太太住。

顧太太來了覺得很不適應,兒子說物價太貴,兒媳說想出去做事情賺幾個錢補貼家用,而陶太太覺得女兒找到事情也救不了窮,應當讓偉民去打打主意,因爲祝鴻才憑藉着囤米囤糧成了暴發戶,偉民可以藉着姐姐的關係去讓祝鴻才提攜發財。

後來曼楨看到偉民家實在太小,就把顧太太接到祝家,曼楨和祝鴻才結婚後,其實矛盾很多,顧太太看到兩人不和諧,也覺得尷尬,想着還是回到兒子那裏住,雖然小,但總歸名正言順。

一天,曼楨陪顧太太去醫院,巧遇祝鴻才帶着情婦以及情婦和前夫的女兒,回頭問了自家的車伕,才知道祝鴻才和那個女人已經在一起一段時間了。

曼楨表面沒有聲張,心中卻已經打定主意要找工作、請律師,打離婚官司了。而顧太太,卻還在勸曼楨去籠絡祝鴻才:顧太太嘆道:“我說呢,鴻才現在在家裏這麼找岔子,是外頭有人了吧?姑娘不是我說,也怪你不好,你把一顆心整個的放在孩子身上了,對鴻才也太不拿他當樁事了!他的脾氣你還不知道嗎?你也得稍微籠絡着他一點。”

還說自己看着曼楨和鴻才吵架覺得鬧心,而曼楨這次也沒有客氣,對着母親下了逐客令:曼楨把眼珠一轉微笑道:“是真的。媽嫌煩?改天等媽好了,不如到偉民那兒住幾天。”

曼楨已經明白,母親、弟弟,都還想靠着她指着祝鴻才提攜發財,都是不能商量事情的,她心中已經下了決定,要遠離他們,自己拿定主意離婚了,而在顧太太看來,曼楨讓自己避開,是爲了跟祝鴻纔好好“鬧上一場”,爭取太太的權利罷了。

然而幸運的是,曼楨不是曼璐,她有勇氣、有能力向不滿意的處境說再見,此後,曼楨離了婚,多年來一直和兒子相依爲命。

而顧太太,張愛玲對她的着墨就沒有了,想來,她的餘生,就和兒子、兒媳以及兒子的丈母孃陶太太一起生活,而陶太太,大大咧咧住進女婿家,不主張女兒去工作補貼家用,一心想着讓女婿去攀自己的姐姐姐夫發財,這樣的老太太,想來也不會好相處。

顧太太犧牲了兩個女兒,養出這樣的兒子,不知道算不算一種命運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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