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大河派出所接羣衆報警,大河鎮某村村民張某紅家中藏有一支射釘槍。民警立即前往處置,從張某紅家中牀下查獲射釘槍一支、射釘彈350顆、鋼珠87顆,張某紅稱射釘槍是同村村民郭某應幫助其從網上購買。張某紅、郭某應二人向公安機關交待了網購零件組裝射釘槍的全過程。2019年農曆臘月份的一天,張某紅及郭某應聊天過程中,張某紅得知郭某應能從網上購買到槍械零件,便請郭某應幫忙購買一把射釘器和相應配件。貨到後,張某紅髮現包裹內還配有射釘彈和鋼珠,張某紅攜帶焊接工具來到郭某應家中進行組裝,將槍支帶回家中藏匿直至案發。

經鑑定,涉案槍支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中所規定的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持有、製造(包括變造、裝配)、買賣、運輸、出租、出借的槍支。犯罪嫌疑人張某紅、郭某應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涉案槍支已被依法收繳,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曲靖警方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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