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台州高速交警五大隊接到羣衆報警稱,在G1523甬莞高速往寧波方向135KM+900M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後,高速交警立即趕往現場。

00:26

到達現場後,民警發現一輛小型轎車停靠在第一車道,車內人員站在事故車輛後方,過往車輛呼嘯而過,情況十分危急。見狀,民警立即爲該車做好安全防護,並設置安全區域。

經詢問,該車駕駛員王某,事發時駕駛車輛載三名親屬,從椒江欲前往健跳返回家中,行至此路段時先後撞上了中央護欄與邊護欄,由於撞擊力大,小轎車車頭被撞得面目全非,保險槓斷裂,大燈、葉子板均破損,地面處的汽車殘骸灑落一地,車上的安全氣囊已爆開,車內後座乘客受傷,救護車輛到達事故現場並帶離受傷人員。

監控畫面顯示,11時21分,正常行駛在第二車道的王某方向逐漸偏離往第一車道駛去,撞向中央護欄後車輛繼續前行,驚慌之下,王某向右打方向並採取了急剎導致車輛迅速撞向了邊護欄,以至於碰撞瞬間車頭零件四散而飛,邊護欄被撞凹陷,引擎蓋也被撞翹起。衝擊力下車輛回到了第一車道,所幸過往車輛避讓及時,未發生二次事故。

在事故現場,司機辯稱輪胎胎壓不足使得車輛跑偏,民警查看車輛後當場駁回。經進一步詢問得知,由於事發路段處於彎道,王某在駕駛車輛途中與車內人員交談甚歡,讓他分了神,沒能集中注意力駕駛車輛,才使得方向偏離。之後王某慌亂之中操作不當,纔出現了這一系列驚險的場面。

高速交警提醒

在駕車過程中,要集中注意力,觀察前方路況,確保安全行車,切勿分心駕駛。在高速公路上遇緊急情況時,要沉着冷靜,緊握方向盤,千萬不要猛踩剎車和猛打方向盤,而應慢慢把速度降下來,停靠在應急車道上。

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後,要牢記“九字警句:“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車輛遇到事故或者故障,車輛在能行駛的情況下,先靠右停車,人員撤離到護欄外,再報警求助。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