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李柱铭滥用司法程序。(点新闻资料图片)

壹传媒黎智英等15人被控于去年8月至10月期间,多次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的反修例游行,以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游行,其中5名被告李柱铭、何俊仁、杨森、单仲偕及区诺轩,今年7月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撤销裁判官批准警方搜查他们手机的手令。原讼庭至8月判决驳回5人之申请,并下令他们支付讼费。5人其后以书面要求,申请更改讼费命令,改由律政司支付他们的讼费。法官今日(2日)在考虑申请人与律政司双方的书面陈词后,决定驳回申请,维持由申请人付讼费的决定。

法官表示,今次司法复核并非单纯争议裁判官应不应再开庭的问题,其主要争议是手令是否有效,而申请人一方在此问题上已被裁定败诉。申请人决定争拗手令的效力,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而非警方或律政司促成。

法官因此认为,申请人提出的论点,不足以令法庭偏离由败者支付胜者讼费的惯例,故驳回他们的更改讼费令申请。

来源:大公文汇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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