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不吐不快的直新聞

撐特朗普,爲何港人支持率更高?

近日,英媒刊文指,對亞太8個和歐洲7個國家及地區的調查顯示,36%的“受訪港人”支持特朗普;與此同時,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和泰國等地,對特朗普的支持率只有9%到12%,而歐洲七國最高也只有14%。

週二,有港媒就刊文質問,“爲何香港會逆世界而行”?不難發現,香港社會中支持特朗普的人士,大多爲反對派支持者,這些人嘴上“推崇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等普世價值”,但又支持要求司法人員判決與他政見一致、肆意抹黑傳媒捏造新聞、處處與民爲敵的特朗普,這本身就是一種莫大的諷刺。

某種意義上,這種矛盾其實很好理解,不外乎是以“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作爲戰略思考的基礎:首先偏執地將中央政府置於自己的對立面,然後既然特朗普肯與中國搞對抗,就認定“特朗普一定是已方之友”。

可悲的是,這些人之中的大部分,既不瞭解美國問題,也不清楚民主黨和共和黨的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之別,更不瞭解兩大候選人各自有怎樣的施政政綱,就盲目認爲“特朗普會拯救香港”;而他們中的部分在此前的“修例風波”期間,更是近乎於幼稚而又可笑地向特朗普政府請願“派遣美軍登陸香港”。

港媒就指出,在這種一廂情願的幻想背後,凸顯的是民粹、無知,與內圈的地方主義,或者簡單說,自私。

香港學者葉健民日前就撰文指,特朗普不僅對美國有害,對世界更有害。他表示,從國家治理角度而言,以對抗新冠疫情爲例,特朗普可謂是毫無章法。起初漠視病毒、鄙視科學、輕視人命,後來疫情漸漸失去控制,特朗普則專注於轉移矛盾、推卸責任於他人他國,導致美國淪爲全球最嚴重的疫區,經濟也進入史上最大衰退。

至於美國引以爲傲的“普世價值”方面,特朗普在任四年,公然縱容白人至上主義,一而再再而三地對種族主義暴行視而不見,反而用仇恨和偏見動員分化美國社會,不但深化族羣矛盾,更導致國家撕裂。

而在全球領域,特朗普更是一手將全球秩序推至近乎冷戰後的最低點:在地緣戰略上武力威脅朝鮮、伊朗和委內瑞拉,在戰略武器軍控和關係正常化方面與俄羅斯背道而馳,在國際貿易與經濟上打壓中國。同時,特朗普政府在南亞、中東、非洲等地區進行戰略收縮,絲毫不顧及此舉會造成的權力真空和秩序紊亂,將美國在過去數十年裏自己製造的爛攤子完全丟給國際社會。

這些宏觀的國際權力紛爭,港人也許感受不深,但有一點港人不能注意不到:香港的經濟奇蹟一方面源於港人自強不息的“獅子山精神”,另一方面也是建立在全球化的迅猛發展之上。而特朗普帶來了“逆全球化”的災難,其影響目前也許不甚明顯,但最終會帶來怎樣的結果,難以預料。

葉健民就表示:“假如我們支持以謊言、偏見、仇恨、無知去治國的特朗普,摧毀美國的民主體制,讓他繼續左右世界未來並殘害蒼生,香港社會還值得世人關懷嗎?假如我們不在意美國人民的福祉死活,還有顏面去要求他人關心自己嗎?我們只顧自掃門前雪,世界各地人民卻必須愛惜香港,這又是什麼道理?”

但遺憾的是,對於部分港人而言,他們就是不能理解這個道理。

8名反對派議員因大鬧立法會被捕

香港立法會8名反對派議員涉嫌於今年5月8日衝擊內會、違反立法會條例,而於近日被捕。對於此事,反對派方面質疑稱,相關立法會條例“本意是用來保障議員”,“反過來檢控議員是違法立法原意”。

某種意義上,香港的反對派不是法盲,就是“擘大眼講大話”,要麼就是活在一個令人難以理解的傲慢之夢中。

香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條“藐視罪”明確規定凡任何人:

一,不服從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所作出的合法命令,而該命令是要求他到立法會或該委員會列席,或要求他到立法會或該委員會席前出示任何文據、簿冊、文件或紀錄的,除非該人已根據第13條獲免列席或出示;

二,或在訊問過程中,拒絕接受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的訊問,或拒絕回答由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所提出的任何合法及有關的問題,除非該人已根據第13條獲免回答;

三,或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即屬犯罪,可處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12個月,如持續犯罪,則在持續犯罪期間,另加每日罰款港幣2000元。

第19條“干預議員、立法會人員或證人罪”也明確規定凡任何人:

一,襲擊、妨礙或騷擾任何前往或離開會議廳範圍,或在會議廳範圍內的任何議員,或藉武力或恐嚇嘗試強迫任何議員宣佈贊成或反對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的待決動議或事項;

二,或襲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

三,或就任何證人即將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席前提出的任何證據而干擾、阻止、威脅、騷擾或以任何方式不當地影響該證人;

四,或因某人曾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席前作證或因該人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席前所提出的任何證據而威脅、騷擾、或以任何方式懲罰或傷害或企圖懲罰或傷害該人,

即屬犯罪,可處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12個月。

外界注意到,去年10月立法會復會後,香港反對派在內會中公然“拉布”,導致6個月內17次會議都無法選出主席;而內會長期停擺,多達14條法案不能及時審議,超過80條附屬法例在限期屆滿前得不到處理,嚴重影響立法會正常運轉,令大量疫情期間涉及公衆健康保障和房屋供應的民生立法活動無法進行。

與此同時,反對派破壞立法會運轉的手段也越來越暴力,甚至超出文明的底線。5月初到6月初,反對派議員四次大鬧立法會,5月8日,衝擊內會主席臺;5月18日,再次衝擊主席臺;5月28日,許智峯向主席臺投擲有強烈氣味的腐爛植物;不到7天后,朱凱迪和陳志全直接向主席臺投擲糞水。

可以說,行如此荒唐之事,公然違反構成刑事犯罪的立法會條例,反對派居然還有臉要求得到立法會條例的法律保障,着實是活在一個令人難以理解的傲慢之夢中。

週二,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就此案回應道,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一般不會評論,但有三點希望提出:

一、香港作爲一個法治社會,法治根基穩如磐石,有獨立司法權,整個社會應珍而重之;二、按基本法,所有刑事檢控的工作都歸律政司,不受任何干預,律政司按法律、證據及檢控守則作出檢控決定,不受任何政治,以至她本人所幹預;三、林鄭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任何法例指立法會議員不受法例影響。

“因爲無人是above the law(凌駕於法律之上),包括我本人。”

林鄭月娥啓程訪京 計劃本月25日發表《施政報告》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週二表示,她將率5位局長於當日經深圳前往北京,開始訪京行程。她又透露,計劃於11月25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據悉,5位局長分別是港府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以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

林鄭月娥透露,此次安排將與4至6個部委會面,商討有關中央如何進一步支持香港經濟復甦的措施,主要圍繞金融互聯互通、國際創科、國際航空樞紐、防疫工作等方面。林鄭月娥會與各有關部委談到香港最新的經濟情況,以及展望未來,香港如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包括將展開的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以至香港和深圳的深度合作等。

林鄭月娥還提到,恢復香港和內地人員在不需要於兩地均有14天強制檢疫的情況下往還,這無論對於商業活動或對於專業服務的提供,甚至市民一般的探親、看醫生和上學都很重要。

林鄭月娥指,“健康碼”已經準備就緒,降低檢測收費亦取得一定成效,但要在一段時間內病例“清零”看來有一定難度。她透露,特意邀請陳肇始同行,將向中央解釋香港在過去十個月的防疫工作,展示香港能夠嚴控疫情。

外界注意到,港府最新的《施政報告》原定10月14日發表,林鄭月娥早前宣佈押後公佈。

黎智英等24人因涉嫌非法集結在香港法院出庭受審

亂港分子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黃之鋒等24人因涉嫌今年早些時候的一宗非法集結案,於週二在香港法院出庭受審。法院宣佈,將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5日處理。

該案件由香港特區區域法院審理。因被告人數衆多,當日法官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對該案進行聆訊。

該案被告共26名,因羅冠聰、張崑陽已離開香港,只有24人出庭受審。法院已向羅冠聰、張崑陽發出拘捕令。

在26名被告中,黎智英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等13名被告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何俊仁等11名被告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和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李卓人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和一項“舉行未經批准的集結罪”。

根據香港《公安條例》,非法集結罪最高可判處入獄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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