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些娱乐场所例KTV,酒吧都成为了年轻人下班放松的一个选择,比如说在酒吧和KTV里那种环境下,可以释放一天工作的劳累和压力,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案例分享,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

有一天,小王到KTV去唱歌,于是就选择了一个包间,点了几首歌来唱。在唱的过程中,自己觉得没意思,就叫了一个陪酒的小李。在此过程中,小李和小王唱得非常愉快,在唱得尽兴的时候,报价的时间到了,即是俩人觉得唱得不过瘾,就互加了微信。私下里在微信里协商,以1000元的价格约小李一次。 但是由于小李还没有到下班时间,所以小王就先走了,等到了小李下了班之后小李到了小王开的酒店包间内,两个人发生了性行为。

小王在小李完成性服务后给小李付了1000块钱,小李拿到钱之后就准备离开了小王开的包房,小王觉得自己花了1000块钱就发生了一次性关系,自己觉得自己不值,觉得这应该是包夜的价格,就要求小李在酒店陪自己一晚上。

由此,小王和小李在酒店的包房内产生了冲突,两个人各置一词,小王觉得自己花的钱不值,而小李觉得已经发生一次性关系就要走,在此过程中,小王把小李强行按在了床上,又和小李强行的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在小王强行的和小李发生完性行为的时候,小李非常生气,走出酒店的包间,越想越生气,于是气急之下就去了派出所报警,说自己被小王强奸了。

那疑问来了,小王和美女进行第二次性行为到底算不算强奸呢?一起来看一下下边的解答吧。

在上面的案例讲述中,小王和小李在微信上约定好了价格,进行了性交易。在性交完一次之后,小王不满小李的性服务而又强行的和小李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很明显,小李是不情愿发生第二次性关系的,所以是违背了妇女意志在小李要离开之时,小王不让小李离开,使用了暴力手段,违反了妇女意志强行和小李进行二次性关系,这明显的侵犯了小李的自主权,由此可以看出小王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嫖娼未经同意强行二次性关系,是否算强奸问题大家都有了解了吗?有不理解的,或者有什么想说的话,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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