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蘇寧金融研究院”原創,作者爲蘇寧金融研究院消費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付一夫

這一次,延遲退休真的要來了。

11月3日,新華社正式發佈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這份《建議》帶來了有關延遲退休的最新定調,那就是“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

“實施”二字,標誌着延遲退休這件事,從設想變成了現實。

爲何要推行延遲退休?

之所以要推行延遲退休,根源在於我國日益加劇的老齡化程度。

按照聯合國的劃分標準,如果一個地區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超過7%,即可認爲進入老齡化社會;如果該指標翻番,即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超過14%,那麼這個地區便進入了“中度老齡化”社會。

於我國而言,早在本世紀初,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佔比就已突破了7%的基準線;此後,這一比重始終在攀升,2019年達到了創新高的12.6%。而根據民政部前不久公佈的最新預測數據,到“十四五”末期,也就是2025年,我國將邁入“中度老齡化”社會的行列之中。

老齡化程度的日益深入,必然會給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帶來阻礙。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日本,2019年65歲及以上老人比重達到了駭人聽聞的28%,15~64歲人口在近20年裏足足減少了一千多萬,適齡勞動力的供給嚴重缺失,建築、運輸、護理等多個行業所需人員與求職人數之比高達3:1,再加上人口生育率的一路下滑,舉國上下經濟社會頹勢盡顯。對此,前首相安倍晉三曾聲稱這是“國難當頭”。

值得注意的是,老齡化的加劇還將引發另一個事關所有人的危機,那就是養老金的告急。

就我國現行的養老金制度而言,本質上是用工作人口創造的物品和服務來支撐退休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老年人口比例越高,社會整體養老壓力也就越大。然而,伴隨着我國老齡化程度的日漸加深,在職勞動者與退休勞動者的比例正在趨於失衡,繳納養老金的勞動者逐步減少,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卻大量增加,如此一來,前者越來越難以承擔後者退休後生活所需的龐大開支,而養老金的短缺之勢正逐漸表現出來。

根據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發佈的《中國養老金精算報告2019-2050》,當前我國養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已高達16個,如果不考慮財政補貼,全國養老金當期結餘今年已是負值,即便算上財政補貼,2028年當期結餘也將出現負數,累計結餘則將在2035年耗盡。屆時,很多人將面臨“老無所養”的困境。

事實上,與人口老齡化相類似,養老金不足是世界性難題,日本、德國、俄羅斯等衆多國家都深受其困。正因如此,各個國家都在想方設法應對這一頑疾,而措施之一,就是延遲退休。

延遲退休的是與非

放眼全球,延遲退休並不罕見,自1989年以來有170個國家延遲了退休年齡,多數國家的法定退休年齡都在65歲上下,個別國家甚至將退休年齡定爲70歲。

我國可以說是目前世界上退休最早的國家,現行企業職工退休年齡爲男60週歲、女幹部55週歲、女工人50週歲,與其他國家相比,的確有較大的可操作空間。

其實早在2008年11月,有關部門就表示,正醞釀在條件成熟時延長退休年齡。此後,延遲退休一直都是老百姓熱議的話題,每每出現新動向,都會引來一波討論。

近兩年,人社部領導不止一次地表示,在2020年前後會推出延長退休年齡的具體方案,並提出要秉承“小步慢走,漸進到位”的原則,以求讓公衆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

今年8月27日,人社部官網發佈答網民關於延遲退休政策的來信時,還表示“認真研究相關政策措施”。如今伴隨着《建議》的發佈,“研究”變成了“實施”,延遲退休真正到來了。

客觀地講,延遲退休有其必要性與合理性,理由有三:

其一,有助於減輕養老金支付的巨大壓力。

推行延遲退休,相當於增加勞動者養老基金的繳費年限,推遲養老金的領取時間,等於是“增收減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國家對養老金支付的壓力和減小養老基金的缺口。

其二,有助於發揮“工程師紅利”。

隨着我國人口紅利的逐步衰減與適齡勞動力日益減少,經驗更豐富、專業技術更過硬的高質量勞動力正在成爲各行各業的迫切所需,而退休的延緩,剛好可以讓更具資歷與經驗的人們繼續在工作崗位上發光發熱,這無異於發揮了“工程師紅利”。

其三,有助於提高退休後的養老金收入。

按照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企業退休人員領取的養老金數目與職工退休前一年統籌地區在職職工的平均工資掛鉤,於是延遲退休便可增加基礎養老金的領取數額;另外,很多單位的職工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額度,都與其工齡有關,延遲退休相當於延長工齡,養老金也會相應增加。

不過,誠如硬幣有其兩面一樣,延遲退休也存在着某些方面的消極作用:

一則,年輕人的就業壓力恐將增加。

雖說增加年長者的工作年限有助於“工程師紅利”的發揮,但也難免會助長“晚退霸崗”現象——大批老年人呆在本該退下來的工作崗位上,不僅會剝奪思維更活躍、更具創造性的年輕人合理的晉升機會,還可能會導致用人需求的縮減,這對於原本就承壓的就業市場來說不是好消息,未來的應屆畢業生與社會上的求職者們,找工作的難度恐將進一步加大。

二則,部分老年人的福利受損。

通常情況下,人們的身體素質與精力旺盛程度都會隨着年齡的增長而日益衰減,更何況五六十歲正值各種疾病的高發期,長時間的工作勢必會讓相當一部分老年人漸覺力不從心,尤其是對於本該退休、領取養老金享清福的老年人們,卻要繼續投入到工作當中,相當於個人福利受損。

三則,不利於人口生育。

按照常理,按時退休的老年人可以有足夠的時間幫助子女照顧小孩,以解除子女工作和生活上的後顧之憂。然而,延遲退休很可能會讓很多家庭面臨着小孩無人看管的情況,年輕人的工作狀態多少會受到影響,一旦工作與生活難以兩全,人們的生育意願難保不會繼續減弱,這反過來又進一步加劇了整個社會的“少子老齡化”。

正因爲上述種種,如何在正負兩面尋得平衡,繼而穩妥有序地鋪開延遲退休的具體方案,將是對國人智慧的考驗。

如何有效推進延遲退休?

不管怎樣,在糾結了許多年以後,延遲退休終於要付諸實踐了。考慮到我國目前的狀況以及可能產生的消極影響,在推行延遲退休方案的過程中,建議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不能搞“一刀切”。

實踐中,應充分考慮到行業性質的差別,在此基礎上考慮實行彈性的退休年齡區間。比如說,從事科教文衛工作的勞動者、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工程技術人員,他們具備豐富的工作經驗和專業的技術知識,且工作穩定,可以延遲退休幾年,做到人盡其才,避免人力資源的浪費;而從事建築行業和礦產行業的體力勞動者,由於身體健康狀況已經大不如前,倒不如早些退休,安度晚年。

另外,用人單位內部在推行延遲退休方案時,理應充分尊重個人的意願而非強制,否則即便是退休年齡提高了,工作熱情也難免打折,效果未必最爲理想,勞動者亦應該有權利根據自身狀況和家庭生活,自行決定和安排自己的退休時間。

其次,要完善相應的激勵機制。

可以針對不同職業、不同年齡段的退休,設立相應的優惠及激勵政策。不妨參考瑞典的做法,建立起長效的工資和養老金關聯機制,既對有能力支付且可以長期支付養老金的羣體給予激勵,又可以利用該部分資金對收入較低人羣進行保障;而對於那些低收入的老年人,應當建立養老“安全網”,養老金的投資運作由政府監管,確保起到整個社會保障的“託底”作用。

最後,應統籌考慮延遲退休的各種影響。

任何改革都應該平穩漸進,以降低改革的風險和阻力,延遲退休也是一樣。在後續的推進工作中,有關部門還應加強養老基金的收繳及管理、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範圍、重視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以避免延遲退休政策推行後,相關制度銜接出現不必要的脫節和阻礙。同時,還應着力穩就業、惠民生,大力發展新經濟新業態,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以應對退休年齡提升與就業壓力加大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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