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戶

標題:京牌租賃真的安全嗎?租10年京牌買保時捷,剛開兩年被出租人偷走

京牌租售一直處於風頭浪尖之上,每年因此導致的糾紛不在少數,但此市場卻一直存在,且有越加紅火的跡象,雖然指標辦有明確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出售或出租京牌,但由於沒有相關法律限制,導致京牌租售成爲一個特殊的灰色地帶,近期就有一位保時捷車主深受其害,讓我們看看究竟是怎麼回事。

01租京牌買保時捷,剛開1年多就被偷走

2018年12月27日,保時捷車主趙某向唐某租得北京車牌10年使用權,雙方爲此簽訂了一份虛假借款協議,內容爲趙某借款給唐某60.27萬元,而唐某則需要將趙某用唐某京牌指標購買的車輛抵押給趙某,並將車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趙某保管。

這是京牌租賃慣用的手段之一,因爲此抵押協議最終生效地點爲車管所,且會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註明此類內容,但是根據中國《合同法》規定,所有一切虛假或違反法律法規的協議均屬於無效,所以趙某和唐某所簽訂的抵押協議也是無效的。

趙某從2018年12月27日簽訂完此協議後,成功的開上了所謂的京牌車,但是好景不長,2019年6月10日,趙某發現停放在地下停車場的保時捷越野車不見了,隨後在查詢監控時,發現是被唐某拖走了,隨後趙某聯繫唐某索要車輛,但是唐某謊稱被法院查封,拒不歸還。

近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唐某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1萬元。

02京牌租賃風險高,買家權益無保障

從這個案例中可以發現,京牌租售爲保證所謂的安全性,可謂是無所不用其極,更是利用了車管所都認可的車輛抵押協議,但是這無異於掩耳盜鈴,上文也說過所有的虛假或違反法律法規的協議均屬於無效,所以哪怕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註明此類內容,也均屬於無效。

同時國家又有相關規定,車輛所有人和車牌必須是同一人,也就是說租京牌必須用對方的名義去買車,雖然出資的是自己,但實際所有人卻是對方,且哪怕簽訂了抵押協議,自己也只有短期的使用權而已。

這時對方就可以用某個理由來對這輛車做一些非法的行爲,本案中唐某的行爲就是如此,無論他是想將車輛據爲己有,還是想通過這種方式收回出租的京牌,但歸根結底由於對法律知識的欠缺,做出了這等傷人傷己的違法行爲。

雖然唐某也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了代價,但是歸根結底受傷害的還是買方趙某,本來租京牌是爲了買車方便出行,但是僅使用一年有餘就陷入了丟車的煩惱中,大家不難想象出趙某爲此着急且四處奔波的模樣,所以勸告大家“珍愛生命,遠離京牌”。

03治理京牌租售迫在眉睫,政策限制收效甚微

現如今伴隨搖號中籤率越來越低,人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高,更多的人想從灰色交易市場購買或租京牌,正所謂有需求就有市場,難免就會有人鋌而走險充當起京牌中介,且由於沒有法律可循導致京牌買賣糾紛案越來越多,無論是對百姓還是對官方部門來說,這絕對不是個好現象。

所以治理京牌租售真的是迫在眉睫,但是僅靠修改小客車指標搖號政策來限制是遠遠不夠的,因爲伴隨政策的越加嚴格,人們對於京牌的慾望更甚,京牌中介竟也以此作爲賣點來進行銷售,所以很有可能適得其反。

唯有在修改小客車指標搖號政策的同時,再用一些法律手段進行輔助,才能從根源上解決問題,畢竟現如今的京牌買賣違法成本太低,只有違法成本成倍提高,才能讓那些分蛋糕的人望而卻步,更能成爲買家心中的桎梏,進而降低購買慾望。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