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子曰:“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

【筆者注】本章講的是孔子對世襲制的否定。李澤厚先生將野人譯爲殷民族,筆者以爲不妥。原因有二:一,孔子是周王朝的忠實擁護者,一貫主張從周,沒有主張從殷。這裏改爲從殷,與孔子一貫的主張不符。二,這裏的殷民族指的是商的統治者,是一個或者幾個家族,不是民族。在周建立之前,所有的國民都是殷人,都可稱爲殷民族。這裏用殷民族來指商的統治者,不合適。

按照我們現在的理解,野人好像是野蠻粗俗的人,君子好像是彬彬有禮的人。但是,從全句意思來看,孔子所說的野人與君子,不是我們現在理解的這個意思。楊伯峻先生將前兩句譯爲:“先學習禮樂而後做官的是未曾有過爵祿的山野之人,先有了官位而後學習禮樂的是卿大夫的子弟。”筆者表示贊同。野人是指普通百姓,不是我們今天所說的野人。孔子稱普通百姓爲野人,沒有任何貶義。同樣,孔子稱官宦子弟爲君子,也沒有任何褒義。儘管在一般的稱謂中,稱別人爲君子,好像是褒義,是讚揚的稱呼。但是,孔子在這裏卻沒有這個意思。君子只是一個普通的稱謂。

聯繫當時的情況來看,普通百姓只有先學習了禮樂知識之後,纔有可能去做官。這就是儒家主張的“學而優則仕”。普通人家,普通百姓,只有這一條出路。因此,普通百姓出身的讀書人肯下大力氣學習禮樂知識,對禮樂知識的瞭解和掌握比較牢固和全面。但是,對於官宦子弟來說,就不是這樣。官宦子弟享有特權,能夠世襲官位。他們不需要學習禮樂知識,就可以直接做官。在做官之後,爲了應付職位所需,纔不得不學習禮樂知識。至於學的怎麼樣,並不重要,也不影響他們做官。這樣的效果可想而知。孔子開私人教育之先河,所教的都是平民百姓,當然希望自己教授的這些平民百姓能夠去做官。對於世襲的官宦子弟,孔子師徒從心眼裏瞧不起,認爲這些人只知享樂,不懂禮樂,即使學習禮樂,也只是瞭解一點皮毛,像蜻蜓點水,淺嘗輒止。如果國家選人用人,要選平民百姓出身的讀書人。因此,可以得出這樣一點推斷:孔子是反對世襲制的。

世襲制是古代社會爵位、官職世代相傳的制度。自夏朝開始,一直延續至清末。世襲制的弊端主要有四點:一,世襲制是社會不平等的根源之一。平等是人類社會的基本價值。每個人自出生起,與其他人就應當是平等的。世襲制這一制度直接造成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使人們從一出生開始就處於不平等的地位,爲社會矛盾的加劇埋下伏筆。二,世襲制是社會不公正的根源之一。公正是人類社會追求的終極目標之一。世襲制製造的不平等現象,嚴重破壞了社會的公正氛圍,加劇了社會的兩極分化,導致社會的動盪。三,世襲制是腐敗滋生的根源之一。官宦子弟沒有付出辛勤努力就世襲了官位,自然不會珍惜,也就不求上進,只知享受榮華富貴。有些官宦子弟除了享受榮華富貴之外,還違法亂紀,窮奢極欲,腐化墮落,成爲國家的一大危害。四,世襲制是社會衰落的根源之一。官宦子弟世襲了官位,雖沒有安邦治國的才能,卻佔着位置不下來。有識之士雖有經天緯地之才,卻上不來。國家因缺乏人才,因而越來越衰落。

由於世襲制具有非常大的弊端,導致世襲制產生的官員多爲昏庸腐敗之徒,真正精明強幹者寥寥無幾。孔子早就看到了這一點,因而主張選人才時要選用普通百姓中產生的優秀人才。

說到這裏,容易讓人誤解,好像孔子只主張選用普通百姓出身的優秀人才,而不主張選用官宦子弟中的優秀人才。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孔子主張的選人才標準不是出身,而是學習禮樂的先後與成績,概括起來就是本人的才能與品德。至於出身如何,不予考慮。因此,孔子說“如用之,則吾從先進。”沒有說,吾從野人。如果官宦子弟也能像普通百姓子弟一樣,先認真紮實地學習禮樂知識後做官,也是可以選用的。但是,在世襲制時期,這是不可能的,除非廢除了世襲制。

【筆者譯】孔子說:“先學習禮樂知識而後做官的是平民百姓出身的讀書人,先有了官位而後學習禮樂知識的是官宦子弟。如果讓我選用治國安邦的人才,我主張選用先學習禮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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