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至5日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刚率调研组来常开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艳丽、衡阳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廖桂元,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旭明参加。

调研组一行到常宁市水口山镇独石村盘谷冲汛期船舶停泊区,实地考察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

常宁河道采砂主要分布在湘江、舂陵水、宜水和潭水,现有合法采区三个。

近年来,我市把规范河道采砂作为推进湘江保护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的重中之重,坚持水岸共治、流域联治、铁腕整治,坚决落实省环保督察督办交办的问题,加大巡护和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采砂案件,关闭全市所有非法砂场,规范河道砂石开采秩序,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全市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就《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与市直有关部门、乡镇负责人,采砂企业代表等深入交流了意见建议,着重从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阶段立法规范、强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调研组对我市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各部门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对于完善河道采砂管理立法工作具有较好的参考作用,将充分吸收相关意见,采纳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抓实抓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水平。

肖孝慈、袁立明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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