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宣判:肇事女司機被判無期徒刑

11月6日,備受關注的河南省永城市瑪莎拉蒂撞寶馬案一審宣判,醉酒駕駛瑪莎拉蒂的譚明明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無期徒刑。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0年1月16日,“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公開審理。

公訴機關商丘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7月3日19時許,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飲酒。聚餐結束後,22時22分許張小渠曾電話聯繫代駕,在代駕到來之前譚明明駕駛“豫NE5S55”號牌瑪莎拉蒂萊萬特越野車,載着劉松濤、張小渠離開,沿永城市區多條路段行駛,在連續剮蹭停在路邊的六輛汽車後,又與對面駛來的一輛傳祺轎車和停在路邊的一輛大衆速騰轎車相剮碰,譚明明因車輛無法通過被迫停下。被撞車車主及周圍羣衆上前勸阻,劉松濤和張小渠讓譚明明趕緊離開。譚明明不顧羣衆勸阻,強行駕車逃逸,至東外環路和永興路交叉口時,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號的“豫N0182L”寶馬轎車,致寶馬轎車起火燃燒,造成車內人員葛保景、賈文華當場死亡,駕駛員王交通受重傷。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譚明明在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不顧勸阻,繼續駕車衝撞行駛並造成重大傷亡和經濟損失,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明知譚明明醉駕併發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發生更爲嚴重的後果,三被告人的行爲均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1月16日的庭審最後,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11月5日,澎湃新聞從知情人士處獲悉,3名受害者的家屬和3名被告人已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

【時間軸】

2019年7月3日晚,譚明明酒後駕車,載好友劉松濤、張小渠離開聚餐燒烤店,途中撞上一輛等待紅綠燈的寶馬車,致寶馬車2名乘客死亡,寶馬車駕駛員、譚明明等4人受傷。

7月4日,譚明明等三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永城市公安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日,譚明明的微博和微信朋友圈被網友扒出。譚明明發布的炫富內容令其被貼上“富二代”的標籤。

7月6日,永城警方發佈通報,公佈譚明明等人身份、傷情信息。

8月13日,永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譚明明等3批准逮捕。

2020年1月16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譚明明當庭認罪,痛哭向受害者家屬道歉並下跪,表示對不起父母,向社會道歉;張小渠不認罪,劉松濤表示服從法庭判決。寶馬車上兩名死者和一名傷者的家屬,均表示不同意調解,要求判處三名被告人死刑。

10月12日,商丘中院闢謠“瑪莎拉蒂案主犯賠2600萬買命”:傳聞不實。

11月5日,有知情人士稱,3名受害者的家屬和3名被告人已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

11月6日,該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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