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徐州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连霍高速八义集出口检查一辆白色全顺6座客车,当民警打开车门时,竟然发现这辆客车里竟然拉了30多头小猪!

经过检查,民警发现这辆车的后排座位已经被全部拆除,车内还加装了通风设备和铁笼,车辆后门加装了通气窗。

经过询问,驾驶员黄某称,自己是准备将这车小猪苗从丰县总厂拉到邳州的分厂,为了节省成本,就将小客车改装成了货车,方便运输。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黄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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