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灵活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压力

国家推行了社保补贴政策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对象

办理对象:凡经过就业部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以多种形式正在从事灵活就业的且按政策缴纳了社保的人员。

包含以下对象:“4050”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4050”人员(含申请当年 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人员)并在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内,按养老保险每人每年1440元,医疗保险每人每年360元补贴,共计1800元/人/年)。

其他人员按养老保险每人每年720元,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80元补贴,共计900元/人/年)。

三、申报者应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页复印件

2、经困难认定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

3、缴费发票原件

4、与申报者名字相符的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如果您符合办理条件且有办理意愿

请带上所需资料

到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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