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一位网友向阆中公安交警提供了一起“在阆水路至嘉陵江四桥一辆川R68***大货车逆行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并向阆中公安交警举报。接到举报信息后,阆中公安交警立即根据网友举报线索及时展开核实调查,通过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车主电话,告知车主违法事实,要求驾驶人到交警大队接受教育处罚。

11月4日下午,该驾驶员王某某来到阆中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对其大货车逆行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王某某对他在阆水路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为了自身及他人安全,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随后,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四项,对其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耍小聪明超捷径、逆向行驶,看似躲过了一时的处罚,但久而久之会养成驾车恶习,一旦麻痹大意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阆中公安交警将持续重拳打击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尤其会对大货车、大客车、危化品车等重点车辆的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来源:阆中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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