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被加控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點新聞資料圖片)

“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涉嫌發表煽動文字和在公衆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爲的案件,今日(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加控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控方申請,於本月17日再訊,以便將案件與另外2宗同樣涉發表煽動文字的案件合併處理,期間譚得志繼續還柙。

48歲的譚得志早上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他原本被控於今年1月至7月,分別於大埔、銅鑼灣及旺角等地,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衆集會、在公衆地方擾亂秩序、發表煽動文字等控罪。控方提出新增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指譚得志於7月4日在旺角擺街站期間,將麥克風遞給另一名黑衣人,並叫口號。

譚得志涉嫌今年6月至8月期間,最少29次以擺街站舉辦防疫健康講座爲名,實質發表引起對政府的憎惡和藐視以及引起民間不滿的煽動文字,更在facebook等平臺直播有關訊息,被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於9月6日上門以“發表煽動文字”罪拘捕,一部懷疑與案有關的手機亦被檢走蒐證。

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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