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以案說法 向市場傳遞“零容忍”信號

□本報記者 昝秀麗 

11月6日,中國證監會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了12起證券違法犯罪典型案例。

在回答中國證券報記者關於如何更好地發揮證監會行政處罰工作作用的提問時,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滕必焱表示,證監會將從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工作基礎制度,嚴厲打擊和懲處違法違規行爲,強化輿論引導工作等方面着力做好行政處罰工作。

滕必焱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貫徹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爲“零容忍”的要求,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協同合作,不斷提升行政執法的專業化水平,提高行政執法一致性,依法打擊各類證券違法犯罪活動,爲增強資本市場樞紐功能,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提供執法保障,全力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提升監管執法效能

證監會表示,典型案例的發佈,既能夠以案說法,向市場傳遞“零容忍”的信號,提升執法威懾,淨化市場生態,又能夠進一步強化行政刑事執法協作,保障證券行政執法一致性,有效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對於資本市場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次發佈的12起證券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包括6起證券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和6起證券行政違法典型案例。其中,6起證券行政違法典型案例包括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等案件類型,主要針對危害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的三大“頑疾”,均是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典型案件,例如“雅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違法案”“廖某強操縱證券市場案”等。另外6起證券刑事犯罪典型案例涵蓋了當前證券犯罪的主要類型,體現了依法從嚴懲治證券犯罪的司法態度。典型案例直觀展現了執法司法部門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強化金融監管的總體要求,嚴厲打擊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爲的工作成效。

證監會指出,監管執法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證監會高度重視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的行政執法工作,切實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依法懲治金融證券違法犯罪、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的決策部署。

從重從快從嚴打擊

最高檢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6起犯罪典型案例具有三大特點:

一是覆蓋當前證券期貨犯罪的主要類型。6起刑事犯罪案例涉及5個罪名,涵蓋了證券發行和證券交易領域的常見多發犯罪,揭示了相關犯罪的主要形態、類型,反映了當前證券期貨犯罪的特點、趨勢。二是展現檢察機關參與資本市場法治建設的職能作用。檢察機關通過退回補充偵查、依法追訴漏罪、變更指控罪名等方式,做到精準指控、不枉不縱。針對個別中介機構在涉案公司財務造假中的嚴重違規違法問題,檢察機關結合相關案例,向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制發了加強註冊會計師行業自律監管方面的檢察建議。三是彰顯依法從嚴懲治證券期貨犯罪的態度。6起典型案例中,司法機關對部分犯罪情節惡劣、社會危害嚴重或者拒不認罪的被告人依法從嚴懲處,體現零容忍、不放縱的證券期貨犯罪司法政策。

據瞭解,近年來,檢察機關與證券監管部門、公安機關等各負其責、相互配合、互相監督制約,不斷健全辦理證券期貨犯罪案件的制度機制,加強專業化能力建設,切實提高辦案質效。2017年至今年9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各類證券期貨犯罪302人,起訴342人。其中,今年1至9月批准逮捕102人,起訴98人,分別同比上升15%和27%。

“6起證券違法典型案例反映了當前資本市場違法行爲的主要類型及變動趨勢,彰顯了證監會對違法違規行爲‘零容忍’的鮮明執法態度和‘四個敬畏、一個合力’的監管理念。”滕必焱介紹,黨的十九大以來,證監繫統對相關違法案件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810件,市場禁入決定82件,罰沒款金額193.04億元。下一步,證監會將與司法機關密切協作,依法從重從快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活動,全力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穩定和良好生態。

鄭新儉表示,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密切與證券期貨監管等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更好地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持續加大對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危害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犯罪的懲治力度,爲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着力做好行政處罰工作

在回答中國證券報記者關於發揮行政處罰工作作用的提問時,滕必焱表示,行政處罰工作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着力。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工作基礎制度。以新證券法的貫徹實施爲契機,持續開展類型化案件認定標準、裁量基準等相關配套制度建設,推動完善行政執法工作的體制機制,積極參與刑法修改、期貨法出臺等立法工作進程,不斷夯實行政執法工作的基礎,進一步提升執法效率和專業化水平。

二是嚴厲打擊和懲處違法違規行爲,顯著提升違法成本。加強對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典型違法行爲的懲戒力度。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督促其切實發揮好市場“看門人”作用。通過嚴格執法爲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提供堅實的後端執法保障。

三是強化輿論引導工作,向市場傳遞“零容忍”的鮮明信號。加強對典型案件的宣傳。及時通報財務造假等類型的典型案件處理情況,以案說法,藉助典型案例宣傳強化對市場主體的警示教育,引導全市場構建誠信守法的良好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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