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法”作爲舶來品在當下雖不至於火出圈,但也確實不再屬新鮮事物。通過全網梳理與“娛樂法”相關的文章、研究、學說,我們可以大致理出其在我國的發展軌跡。

起源階段:十幾年前,在互聯網尚未普及,國內都沒出現“娛樂法”這一概念時,影視領域的盜版侵權便已開始蔓延。最早的一批影視律師便開始代表版權方對抗互聯網平臺侵權,嘗試摸索該領域的法律實踐。這一階段的實踐探索爲文娛領域法律適用奠定了良好基礎。發展階段:也就是當前階段,宋海燕博士的《娛樂法》可以說是許多國內從業者的必讀書籍。以此爲代表,這一階段湧現出了諸多專門研究娛樂法的專家學者和行業律師。基於已有的理論內容,“娛樂法”的概念、適用等問題,從模糊不清開始逐步明朗。雖各家說法不一,無官方規範,但已基本趨同,且逐漸開始本土化、精確化、專業化。成熟階段:雖尚未達到,但未來可期。

進入正文,既然要講“娛樂法”的現狀,那我們劃分不同板塊對比着聊一下當下各領域的發展進度。

【美國】:首先,不可免俗地介紹下當前娛樂法最爲成熟的美國好萊塢的娛樂生態圈。與中國不同,美國好萊塢主要採取項目導向型的僱傭模式來招募人才。在這種模式下,大量的藝人和主創成員相對處於弱勢地位,亟需靠譜的“關係”幫助他們與各大電影公司牽線搭橋;相應地,電影公司也需要有人能夠幫其審閱劇本、覈查藝人質量。於是,經紀代理模式應運而生,扮演中間人角色的即爲“經紀人”,分爲專業的經紀代理公司、個人經紀人和娛樂法律師三種。其中,娛樂法律師最爲特殊。

美國的娛樂法律師是一個非常小衆且精英的羣體,在行業中被尊稱爲“dealmaker”,是真正深入好萊塢產業鏈的交易促成者。作爲整個項目的幕後推手,他們不僅熟稔各種行業慣例和內部規則,更兼備豐富的談判經驗。

在最開始的影片投融資階段,他們就幫助劃分資本利益和降低融資風險電影融資,具體工作包括股權或債權融資,相關聯的完片擔保、版權購買、劇本開發等等。影片開始籌備後,在與編劇、導演、製片人、演員等各方主創成員訂立合同的階段,他們幫助進行報酬談判和風險排查,促成相關僱傭合同、知識產權許可和轉讓合同的訂立。影片拍攝完成後,在宣發階段,他們幫助保護影片知識產權的完整並處理可能存在的侵權問題;在後期的衍生品開發階段,他們繼續參與到利益分配的談判之中。可以說,他們真正掌握了好萊塢每項合作的命脈,也是他們建立的風險防控與權益分配機制真正推動了好萊塢影視產業的蓬勃發展。

【行業】:2009年《文化產業振興計劃》出臺後,“大陸本土娛樂業迎來高速發展期”,此後該計劃與 2016 年出臺的《電影產業促進法》一道,共同推動我國娛樂產業,特別是電影產業的發展。在娛樂產業的繁榮發展下,騰訊等互聯網公司也躋身娛樂產業,打造自己的影視文化公司和網絡影視文化平臺。

隨着互聯網經濟、大數據、Web 2.0、網絡社交媒體等新時代數字技術的發展,娛樂產業如虎添翼,對我國娛樂產業的節目模式、收視統計方式、市場調查等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伴隨5G技術全覆蓋,中國迎來全民娛樂的時代。短視頻平臺讓更多普通人有機會觸碰娛樂產業,越來越多的明星也不再是單純的演藝身份,而是蓄勢待發、瞄準時機進行投資,這也反映了我國當前文娛產業的繁榮多彩。自然,這樣的發展並不是一蹴而就的,各領域也經歷了曲折的發展路程,存在諸多問題。

【立法】:由於我國現代娛樂產業起步較晚,對其的法律規制也多是在問題出現後,政府通過部門規章、其他規範性文件等方式對其進行管理,國家層面的立法較少。這種情況導致娛樂產業整體上的立法層級比較低,《電影法》、《廣播電視法》等法律仍然屬於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等較低的立法層次上,“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和管理規範還未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加以確定”。我國目前還缺乏一部體系完整的娛樂基本法進行總體規範。部分領域也還存在着“立法盲點”,造成無法可依的現象。但是,或將於2020年出臺的中國首部文化法——《文化產業促進法》可能改善當前境況。

【問題】:除上文已提到的法律與行業發展不適配、立法不完善、娛樂法研究浮於表面等問題外,我國文娛產業還存在着過度追求刺激、故意製造節目衝突、媚俗傾向等過度娛樂問題。甚至,由於網絡的虛擬性以及網絡暱稱帶來的言論匿名化,進一步加劇了問題的嚴峻性。公衆以匿名爲僞裝在社交媒體等平臺肆意謾罵、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甚至違法發佈不良信息,不僅違反公序良俗,甚至觸及了法律底線。

【已有成就及未來展望】:有觀點認爲,2020年突如其來的疫情讓本就未復甦的文娛行業直接進入寒冬期。雖然有一定道理,但也不能過於悲觀。娛樂法入境的十幾年,我們仍能看到諸多閃光點。教育方面,以中國政法大學爲代表的高等學府開始開設專門娛樂法課程,爲未來法律人夯實理論基礎;研究方面,以劉承韙教授、李清偉教授爲代表的資深專家學者開始彌補中國娛樂法領域的學術空缺。劉承韙教授的《娛樂法的規範意蘊與體系構建》《中國影視娛樂法論綱》,李清偉教授的《娛樂法四題:誕生、概念、屬性與原則》對娛樂法的概念、在法律體系中的定位、立法需求、內容和原則都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對娛樂行業的立法具有理論價值和參考意義;法律實踐方面,湧現出了一批專門從事娛樂法工作的行業律師及律所,其中以韜安所(王軍律師團隊)、金誠同達所(周俊武律師團隊)、京師所(封躍平團隊)以及專注藝人肖像權及名譽權的星權所等都爲行業的規範做出了重要貢獻。法律普及方面,可以清晰看到行業各參與者均開始重視用法律規避風險,律師、法務的身影日益活躍。並且,各類聚焦於文娛領域的法學會也開始發揮作用。

成績有目共睹,未來是否可期?

根據普華永道發佈的《2020至2024年全球娛樂及媒體行業展望》這一報告,2020年成爲中國娛樂及媒體行業的分水嶺,預計2020年的行業總收入約爲3,310億美元,同比下滑2.8%,增長率表現爲《展望》21年有史以來最差。但是,預計2020年後,中國娛樂及媒體行業將出現V型反彈,2020至2024年的複合年增長率爲5.2%,高於全球的5.1%。

對此,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封躍平律師認爲,“所有的“危機”都包含危險但也暗藏機遇。這次疫情雖然改變了消費者的消費模式,但也使文娛行業從業者在高壓之下完成商業模式轉變,積極開拓收入增長,促使文娛行業萌發新常態,實現彎道超車,未嘗不是好事。”

娛樂法的第一個十年螺旋上升,遍佈荊棘卻也開出璀璨的花,相信不久的將來必能結成累累碩果,未來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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