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年聽到《半生緣》要翻拍了,曼璐曼楨這對姐妹花分別由劉嘉玲和蔣欣飾演,不少觀衆心中存疑:這麼“壯”的曼楨?(其實月半覺得這個造型還挺美)

蔣欣當然是美的,然而林心如飾演的曼楨,美麗、柔弱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被姐姐和姐夫迫害,母親被忽悠放棄解救,未婚夫尋找無果,被囚禁生子,遭遇實在值得同情。

看起來,曼楨的形象,是柔弱的,大多數時候她都是文靜內斂的,連講話都很少大聲;而曼璐,是凌厲的,在害妹妹的那個雨夜,她扭曲的狂笑想必很多人還記憶猶新。

然而讀完原著,發現事實並非完全如此。在曼璐凌厲的外表下,是一顆無助的內心,而在曼楨柔弱的外表下,是勇往直前的勇氣。一、姐姐曼璐:看似凌厲實則色厲內荏、外強中乾

因爲姐姐的緣故,曼楨很少向同事提及自己的家庭,叔惠和她做同事那麼久,都不知道她的家庭情況,覺得她很神祕。

曼楨生病沒去工廠,叔惠想着要去她家裏把辦公室的鑰匙拿過來,曼楨早就想到,讓自己的弟弟把鑰匙送到叔惠家,可見曼楨的防備心理之強。

然而曼楨對世鈞卻很信任,認識沒多久,就說了自己的姐姐是做舞女的,在這裏她用了一個詞,說自己的姐姐是個很忠厚的人。

曼璐忠厚,聽起來像是一個笑話,然而想想曼璐害曼楨,也是後面發生的事情,曼璐如果不忠厚,是不可能犧牲自己去養活自己的弟妹奶奶媽媽一大家子人的。就連她們住的大房子,都是曼璐陪過的一個人贈與她的。

月半見過最自私的女人,婚前靠父母養,婚後靠老公養,完全是最好天下人都要供養她,對比一下,你會發現前期的曼璐,真的是忠厚的。

曼璐看似咋咋呼呼,其實除了後面害曼楨,對祝鴻才的女兒招娣不夠慈愛,她也沒有做過特別大的惡事。

曼璐內心軟弱、無助,還體現在她的沒有主見上,祝鴻才本是個窮光蛋,娶了有“幫夫運”的曼璐才發的家,然而曼璐無法生育,祝鴻才喝了酒會打她,曼璐從沒想過離婚,向母親訴苦,母親告訴她有個兒子就好了,在覺得母親荒唐之後,她竟然也被母親同化,把主意打到曼楨頭上。

後面兩人合謀害了曼楨,第二天,曼璐和祝鴻纔在客廳坐着商量對策,祝鴻才說曼楨跟瘋了一樣,早知道,就不會下手了,曼璐是這樣說的:

鴻才道:“不是,你沒看見她那樣子,簡直像發了瘋似的!早曉得她是這個脾氣——”曼璐不等他說完便剪斷他的話道:“我就是因爲曉得她這個脾氣,所以我總是說辦不到,辦不到。你還當我是喫醋,爲這個就跟我像仇人似的。這時候我實在給你逼得沒法兒了,好容易給你出了這麼個主意,你這時候倒又怕起來了,你這不是存心氣我嗎?”她把一支菸卷直指到他臉上去,差點燙了他一下。

她的解釋,表面上在表現自己的大方,實則有一種害怕、討好祝鴻才的意味在裏面,就是說不是我不想爲你辦這件事,是很難辦到。

從堅決反對到逐漸妥協到爲虎作倀,曼璐,最終還是妥協了。只是爲了保住她可憐的祝太太的位置,因爲,除此之外,她無處立足。

結婚前,曼璐因爲向無能的母親妥協,從清純少女淪落風塵做了舞女;婚後,曼璐爲了能保住祝太太的地位,向殘暴的丈夫妥協,一起謀害自己的妹妹。

終其一生,曼璐都在向命運妥協。二、妹妹曼楨:看似柔弱實則外柔內剛、心中堅定

林心如演繹的曼楨,秀美、斯文、安靜,多年之後,她和世鈞重逢,那句“世鈞,我們回不去了”,成爲很多人的意難平,故事也到此爲止。

然而讀完原著,發現曼楨並非她的外表看起來那麼柔弱,她做的這三件事,恰巧證明了她的強大。2.1 下嫁仇人,以母愛克服恐懼與仇恨

嫁給曾經強暴過自己的人,這對任何女人來說都是殘忍的,而曼楨卻嫁給了祝鴻才,之所以嫁他,完全是目睹招娣因患猩紅熱得不到照顧去世,出於母愛的考慮。

劇中,或許是爲了照顧觀衆的情緒,曼楨和祝鴻才只是領了結婚證,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而原著中,兩人是做了同牀共枕的夫妻的:忽然電燈一亮,是鴻纔回來了,曼楨便一翻身朝裏睡着。鴻才今天回來得特別早,他難得回家喫晚飯的,曼楨也從來不去查問他。她也知道他現在又在外面玩得很厲害,今天是因爲下雨,懶得出去了,所以回來得早些。他走到牀前,坐下來脫鞋換上脫鞋,因順口問了一聲:“怎麼一個人躺在這兒?唔?”說着,便把手擱在她膝蓋上捏了一捏。

這樣的生活,在曼楨而言,是跟躺在泥塘裏沒什麼區別了。

而且,殘酷的事實是,祝鴻才甚至開始“嫌棄”曼楨:鴻纔是對她非常失望。從前因爲她總好像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想了她好幾年了,就連到手以後,也還覺得恍恍惚惚的,從來沒有覺得他是佔有了她。她一旦嫁了她,日子長了,當然也就沒什麼希罕了,甚至覺得他是上了當,就像一碗素蝦仁,其實是洋山芋做的,木木的一點滋味也沒有。

祝鴻纔想着即使兩人感情不如意,至少曼楨可以帶出去應酬,裝點門面還不錯,但他發現曼楨無意於修飾,“臉色黃黃的,老是帶着幾分病容,裝束也不入時,見了人總是默默無言,有時候人家說話她也聽不見,她眼睛裏常常有一種呆笨的神氣。”

之前的曼楨和嫁給了他的曼楨,完全像兩個人,祝鴻才甚至覺得受了騙,“真覺得憤恨”。

而曼楨覺得既然整個人都躺在泥塘裏了,就沒有什麼事情值得計較,什麼都沒有多大關係。2.2 借錢打官司離婚,爭得兒子撫養權

因爲兩人感情不融洽,祝鴻才三天兩頭就找茬吵架,並且在外面有了情婦,還對情婦和情婦與前夫生的女兒挺寵愛,倒比對榮寶更多幾分父愛。

而曼楨,在知道祝鴻纔有情婦之後,心中並沒有悲傷,反而在考慮找工作、爭取兒子撫養權、應付可能的打官司之類的事情:發現鴻才外面有女人,她並不覺得怎樣刺激——已經沒有什麼東西能夠刺激她的感情了,她對於他們整個的痛苦的關係只覺得徹骨的疲倦。她只是想着,他要是有這樣一個女兒在外面,或者還有兒子。他要是不止榮寶這一個兒子,那麼假使離婚的話,或者榮寶可以歸她撫養,離婚的意念,她是久已有了的。

嫁了祝鴻才之後,祝鴻才覺得她在外面工作“太過危險”,磨着她辭掉了工作,曼楨是做家庭主婦的,但她畢竟是工作過的新女性,並不缺少對社會的認識,思考起問題來條理清楚:曼楨心裏想着,今天等一會先把她母親送回去,有機會就到楊家去一趟。她這些年來因爲不願意和人來往,把朋友都斷盡了,只有她從前教書的那個楊家,那兩個孩子倒是一直和她很好。兩個孩子一男一女,男的現在已經大學畢業了,在一個律師那裏做幫辦。她想託他介紹,和他們那律師談談。有熟人介紹總好些,不至於太敲竹槓。

曼楨關於離婚的所有想法,完全都是一個人在默默地計劃,面子上一點沒有露出情緒來,所以祝鴻才以爲她不會疑心什麼,心裏的石頭也落了地。

劇中,曼楨提出離婚,祝鴻纔在最初的不同意之後,也良心發現,覺得自己對不起曼楨,對榮寶來說也不是一個好父親,直接放手了,把孩子給了曼楨,兩人和平離婚。

然而,這樣的劇情或許只能讓女孩子們對這個社會心懷幻想,原著中,曼楨是花費了巨大的代價才離婚的——借錢、打官司、還債,其中艱難,可想而知,而張愛玲只用寥寥數語帶過:隨後她就說起她的離婚,經過無數困難,小孩總算是判歸她撫養了。她是借了許多債來打官司的。因此這些年來境況一直非常窘迫。

如果曼楨不是一個內心堅定、富有勇氣的人,或許她早就沉溺在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暴發戶太太的角色中無法覺醒、難以脫身了。

而已經被祝鴻才厭棄的她,如果繼續混沌下去,難保不會成爲第二個曼璐。

2.3 疏遠母親,你若不珍惜,我就收回我的付出

之前月半寫過一篇文章,講曼璐和曼楨的母親顧太太,看似懦弱無能,其實是最大的惡人。

曼璐和曼楨的父親去世,顧太太因爲無法擔當起家庭的重擔,導致曼璐做了舞女,曼璐嫁了祝鴻才之後,還經常補貼家裏。

後來曼璐去世,曼楨嫁給祝鴻才,顧太太是和曼楨一起看到祝鴻才的情婦的,而她,不知道罵祝鴻才混蛋,卻來勸曼楨不知道籠絡祝鴻才,讓她鬧一鬧來爭取權利,至此,曼楨知道自己的母親、弟弟,都是無法商量事情的:她心裏籌劃着這件事情,她孃家這麼些人,就沒有一個可商量的。她母親是不用說了,絕對不能給她知道,知道了不但要驚慌萬分,而且要竭力阻撓了。至於偉民和傑民,他們雖然對鴻才一向沒有好感,當初她嫁他的時候,他們原是不贊成的,但是現在既然已經結婚六七年了,這時候再鬧離婚,他們一定還是不贊成的。

所以當她的母親顧太太還在嫌棄她家庭不融洽,唸叨她要籠絡祝鴻才,多摟點錢的時候,她很不客氣地向自己的母親下逐客令,請她回弟弟那裏住:她(顧太太)又嘆口氣,道:“唉!我看你們成天吵吵鬧鬧的,真揪心!”曼楨把眼珠一轉,微笑道:“是真的。媽嫌煩?改天等媽好了,不如到偉民那兒住幾天。”

世上最傷人的,有時候正是最親的人,懦弱無能的顧太太,先是犧牲了大女兒曼璐,曼璐死後,又想靠着二女兒曼楨,還好,曼楨看透了母親的本質,最終疏遠了她,和兒子相依爲命。

被親人吸血的女孩,不僅僅是曼璐曼楨,從樊勝美到蘇明玉,但並不是每一個女孩都能下定決心,斬斷親情。

而敢於下嫁仇人,借錢打官司離婚,疏遠母親的曼楨,外表柔弱,內心是有一股“狠”勁兒的,如若不然,或許她也會成爲被吞噬的那一個。三 、姐妹命運:被舊社會吞噬的,在新社會新生的

曼璐代表的是被舊社會吞噬的一類女性(那些和曼璐一樣做舞女的,都有她們不爲人知的心酸和無奈),生存是艱難的,因爲母親的懦弱無能,因爲時代的不允許,她只能靠出賣身體來養活一大家子人。

所嫁非人,在嫉妒心的驅使下,又被丈夫裹挾着,做出了殘害自己妹妹的惡毒之事。最終,她自己也身患重病,不治而亡。

曼楨的結局是溫暖的,離婚之後,“就彷彿心理上漸漸地健康起來。”對於工作和學習都非常努力,兒子也很優秀,“榮寶似乎還更走在她前面一步。”

最後,世鈞和曼楨見面,世鈞得知曼楨借了許多債打官司離婚,問她債還清沒有,她說都還完了,孩子加入了文工團,自己也在慢慢變好:曼楨也笑了,道:“我倒也受了他的影響,我覺得在現在這個時代裏,是真得好好地振作起來做人了。”

而祝鴻才這個惡人,最終也得到了他的報應:還是她(曼楨)自己提起來說:“聽見說祝鴻才也死了。要解放的時候,他也跟着那些有錢的人學,逃到香港去,大概在那兒也沒什麼生意可做,所以又回到上海來。等到解放後,像他們那些投機囤積的自然不行了,他又想到臺灣去,做了個帆船,聽說一船幾十個人,船翻了淹死了。”

對於姐姐曼璐,曼楨也釋然了:“我現在也是因爲時間隔得久了,所以對我姊姊的看法也比較客觀了。好在現在——製造她的那個社會也已經崩潰了,我們也就——忘了她吧。”

原著最後,世鈞看晚會的時候無意中碰到慕瑾,於是告訴慕瑾曼楨已經離婚,她身體不舒服,有點發熱,需要他這個醫生,請他去看看,慕瑾沒有等到看完節目,就去找曼楨了:

慕瑾顯然是仍舊愛着曼楨的。他(世鈞)真替曼楨覺得高興,因爲她對慕瑾一直有很深的友情,而且他知道,從前要不是因爲他,他們的感情一定會發展下去的。

世鈞偶爾別過頭去一看,他旁邊的一個座位去世空的。慕瑾等不及劇終,已經走了。

世鈞惘然地微笑了。他是一心一意地爲他們祝福。

這是月半讀過的小說中,男女主角沒有在一起,卻令月半覺得最溫暖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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