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2020年11月5日,禹城市司法局就承办的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召开听证会。申请人山东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服禹城市某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因案件与第三人王某某有利害关系,通知其参加了行政复议听证会。听证会就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进行了辩论,各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今年以来,禹城市司法局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分歧较大的复议案件,通过举办听证会,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质证,查清复议案件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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