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棉

“他再一次打了我,這已經是第11次了,現在的我,一個人躲在外面,不敢回家,外面真冷。”是一位屢次求助者發給身爲公益律師李洪(化名)的求助微信,時間是十月底的一天的凌晨1:30,接着,該求助者又發來了五張圖片,來證明此次家暴的可信度和嚴重性。

圖片裏,一個女人在寒秋的夜裏,路燈下,穿着單薄,緊裹上衣,面部被打得鼻青臉腫,胳膊上、大腿上,都有大塊淤青。

早晨6:00,李洪提前上班,接待了這位人到中年、被家暴、被離婚、被出軌、屢次求助的女人陳麗(化名)。

讓你`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人,哪個時代都有;`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古話,一字不差。”是李洪聽完陳麗的描述後的真切感覺。

01、老公不給我錢,我就讓孩子輟學。

陳麗介紹,此次家暴的起因,是老公已經有三個月不再支付她和孩子的生活費用了,沒有辦法,她只好去孩子的學校,給孩子辦理輟學手續。

陳麗有一個兒子,正在當地的一所中學讀初三。

“孩子的爸爸不給我錢,我又不掙錢,實在是讀不起了,只好輟學,找個地方打點工,學點本事,養活自己。”陳麗這樣跟孩子的班主任說。

孩子的班主任不同意,並叫來了學校領導,再三強調,義務教育階段不允許學生輟學。

陳麗無奈,開始跟孩子的老師哭訴起了家庭的困窘狀況:“剛剛,小區收物業費500多,垃圾費60元,照明費10元,孩子的校服費110元,馬上就要交,往前還有取暖費,你說,只要睜眼、呼吸,哪兒都是錢,孩子他爸不給錢,連喫飯都成問題了,這學還能上的成?”

見所有的老師都忙碌着,不接她的茬,陳麗就到班裏,把兒子叫出來,當着所有老師及班主任的面訓斥孩子:“反正你什麼也學不會,浪費這一年多,不如去打工,自己掙錢養活自己。”說着,不顧老師們的勸說和阻攔,將孩子拉回了家。

孩子的學校很無奈,聯繫了孩子的父親,孩子的父親回家,責怪陳麗頭髮長、見識短,行爲舉止丟人現眼,好喫懶做,沒有羞恥感。

陳麗也不示弱,數落着丈夫的無能、無情和無恥,終於言語衝突上升爲肢體爭鬥,沒有了任何感情、夾雜着所有怨恨的男女爭鬥,哪有女人沾光的份兒?

不一會兒,丈夫就將陳麗打倒在地,並用隨手拿到的東西來擊打陳麗的頭部,兒子見狀,和父親爭執起來,父親犯起渾來,來打兒子,陳麗只好拉起兒子,逃之夭夭。

眼看天黑夜寒,陳麗就將兒子送到婆婆家,自己流落街頭,心裏想的除了自己的可憐和可悲之外,還有報復丈夫的快感:他這樣一打兒子,看兒子以後還會不會孝敬他;他打了我,我就把孩子給他媽帶,誰也別想消停;他若再惹我,我就報警,再拘留他個十天半月的,讓他長長記性;我在街上逛,出了任何事,他都要擔責任,一輩子愧疚……

“可是,你覺得你的丈夫會在意這些嗎?你又從中得到了什麼?”李紅問陳麗。

陳麗不回答,只是默默流淚,因爲她知道,即便她當晚橫屍街頭,丈夫也不會掉一滴淚,哭一聲喪,只是除掉一個累贅而已,她甚至都想不出來,自己對誰是有用的?

02、因爲不掙錢,所以什麼都得忍。

冷靜下來的陳麗開始給李洪哭訴自己17年的失敗婚姻。

她和丈夫是經人介紹認識的,丈夫家兄弟4人,經濟困窘,連新房都蓋不起,結婚都是借宿。

可當時的丈夫,年輕氣盛,有力氣,肯喫苦,又在煤礦做下井的危險工種,掙的錢並不少,婚後的陳麗就心安理得地做起了家庭主婦。

可隨着孩子的出生,礦上經濟的衰退,他們小家庭的經濟也是捉襟見肘,夫妻倆的感情也一落千丈。

最初,丈夫會找舞廳小姐,按摩女郎,陳麗知道後,叫罵不休、冷戰、不讓丈夫回家等手段都用過,可丈夫只用一招就降服了陳麗:不給錢花。

於是在17年的婚姻裏,丈夫一直在外沾花惹草,無所顧忌,陳麗慢慢習以爲常,只要每月幾千元的生活費而已。

可最近六七年,丈夫在外和別的女人另起爐竈,同居過起了日子。

陳麗忍無可忍,她向婆婆告狀,婆婆指責她的問題更大;她向妯娌哭訴,妯娌們的回覆是:他們兄弟們都一樣,過不下去就離了吧;,她向兒子發火,兒子質問她:“你爲什麼不和他離婚,自作自受。”她找小三理論,小三譏諷她:管不住自己的男人,無能;丈夫說:離婚?隨時奉陪。

可陳麗的想法卻是:離了婚我怎麼過?孩子怎麼辦?我什麼都不會,怎麼掙錢?沒錢怎麼活?

就這樣,陳麗和丈夫約定俗成一般,丈夫在外的事,她不干涉,但丈夫要每月給她和兒子2000元生活費,就這樣,一晃就是7年。

可即便如此,最近陳麗丈夫在外的女人和人家的丈夫離了婚,所以就逼着陳麗的丈夫也儘快和陳麗離婚。

可已經42歲、一無所長、沒有任何收入、經濟和心理完全不獨立的陳麗,哪裏肯離?

可丈夫已經下決心要和她離,先是屢次家暴,後又斷了對陳麗的經濟供給,之後就有了陳麗去學校逼兒子輟學的無奈。

03、拒絕自立的女人,可憐還是可恨?

“你自己也可以掙錢啊。”李洪鼓勵陳麗。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現在多少大學生、研究生,二三十歲,都在家待業呢,我一個40多歲,一無所長,拉家帶口的離婚女人,能找到工作?”是陳麗的回答。

“據我所知,現在比較輕鬆的保潔工,月薪1500~2000元;餐廳服務員,月薪2000~3000元;保姆,3000元~4000元;月嫂,月薪6000元~10000元。”李洪說道。

“我彎不了腰,彎腰久了腰疼;熬不了夜,熬夜多了,頭疼;不會說好聽的話,嘴笨;不願意伺候人,啥也不會。”是陳麗的回答。

“那你今後打算怎麼辦?”李洪問道。

能不離就不離,孩子還是親爸好,離了就再嫁,再嫁可要看清人,現在農村女人少,再嫁並不難。可帶着孩子,還是兒子,就比較難了。可是他爸也不要他,這讓我很爲難。”是陳麗認爲比掙錢更難的事。

聽到這裏,李洪長嘆一口氣,她知道,對陳麗所有的救助,都是徒勞了。

陳麗可憐嗎?

毫無疑問,她是可憐的。

她辛苦操持家,努力養大兒子,常年忍受丈夫的家暴和屈辱,遭受世人的白眼和嘲諷,她的大半生都被這段劣質婚姻毀。

陳麗可恨嗎?

毋庸置疑,她是可恨的。

她四肢健全,時間自由,卻選擇坐享其成,靠人供養;

她將劣質婚姻的陰影投向自己的父母、公婆、兒子,讓自己至親的人都沒有好日子過;

面對劣質婚姻,她沒有及時止損,而是互相報復與傷害,她和丈夫是咎由自取,可孩子卻無辜受害……

其實,陳麗這樣可憐而可恨的女人,並非個例。

面對劣質婚姻,她們總是低估自己的能力,高估現實的困難,總以“離婚丟人”“離婚傷害孩子”“離婚後自己無法生活”“再嫁也未必比現在好”“再忍忍就好了”等藉口在婚姻裏選擇隱忍、逃避、傷害自己,禍害家人。

這樣的女人,面對自己的婚姻,沒有任何主觀上的努力,一旦婚姻出現問題,就將自己裝扮成最可憐、最無助、最無辜的那個人,自怨自艾,博人同情。

可是,這樣的人最應該思考的是:

我的婚姻爲何會走到這一步?

如果婚姻真的名存實亡,我如何止損?

沒有婚姻,我如何過得更好?

我想,如果陳麗不改變自己的觀念,下一步很有可能重蹈覆轍,而陳麗的例子,也給所有女人敲響了警鐘:

無論何時,都要保有掙錢的能力;

努力經營自己的婚姻,在經濟和精神上保持和伴侶的同步;

發現婚姻無法挽救,不是隱忍、逃避,而是及時止損。

願以上文字,與我的讀者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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