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棉

在肖豔心裏,她一直是家裏任勞任怨、生兒育女、養老撫幼、最操心、最能幹、最受委屈的那個人。

可在公婆、妯娌、大姑姐和她老公的眼中,她卻一直都是自私自利、不考慮孩子、不心疼丈夫、不孝順公婆、不團結妯娌、事多、見識短的人。

出現這兩種極端評價的原因,就是因爲肖豔在自己13年的婚姻裏,做了10年的家庭主婦,一分錢不掙。

“如果在你的婚姻裏,你不能有這3種權利,就算全家跪求,你也別做家庭主婦。”是肖豔的肺腑之言。

01、 合理支配家庭經濟的權力。

在肖豔13年的婚姻裏,因爲是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模式,家中也逐漸形成了“誰掙錢,誰掌管經濟支配權”的相處模式,這一點讓肖豔苦不堪言。

丈夫掙的錢有數,讓肖豔花的錢更有數。每月除去日常的柴米油鹽、孩子老人的花銷外,其他的開支,肖豔都要向丈夫報備。

2006年,肖豔的大女兒出生,丈夫的生意紅紅火火,孩子滿月酒那天,又恰逢肖豔和丈夫結婚三週年紀念日,肖豔就私自做主,用透支卡給自己買了一條999元的項鍊,作爲禮物留作紀念。

當天晚上,她戴上項鍊給丈夫看,本以爲丈夫會稱讚,誰知丈夫一臉不快:“就你現在這個樣子和身材,戴什麼首飾都是白瞎。戴真的,別人也以爲是假的;戴假的,糊弄自己,丟人不?虛榮不?”並責令肖豔第2天去退貨,否則自己想辦法還信用卡。

2010年,肖豔的兒子出生,這時丈夫經營的餐飲店已經開了第3家連鎖店。

有一天,肖豔帶孩子去丈夫的店裏玩耍,被丈夫的合夥人和員工打趣:老闆娘太會過日子了,連個包都不捨得買。

肖豔低頭一看,可不是嘛,自己現在用的包,還是兩年前69元包郵的一個包,灰不拉幾的顏色,金屬扣都褪色了,包的四角磨了皮,包帶子都要快折斷了。

晚上等丈夫回家,肖豔跟丈夫說自己想買一個包,並給丈夫看了幾張圖片。

丈夫一看圖片和價格,當即厲聲拒絕道:“你都兩個孩子的媽了,還以爲自己18歲呢?這樣時尚的小包,適合你嗎?這樣的包能裝孩子的尿不溼、奶瓶嗎?能裝菜嗎?現在最合適你的,就是家裏的帆布袋、廣告袋,你花大幾百塊錢買這個小包,純屬燒包。”

“如果只是我自己委屈,也就罷了,因爲不掙錢,我連孝敬自己親人的權利都沒有了。”肖豔說完,低下頭去。

肖豔是姥姥帶大的,在姥姥病危之際,張口說想喫一種點心,肖豔在回家的路上,路過一家糕點店,問了價格,198元,肖豔就預付了38元的定金,說好第二天去取。

當天晚上喫飯時,肖豔跟丈夫要錢,丈夫張口就問:“你姥姥不是快不行了嗎?買了還能喫嗎?即便是健康時,都快90歲了,牙都沒了,怎麼喫點心?那麼多兒女、孫子孫女、怎麼就輪到你一個外孫女出風頭?”肖豔並不和丈夫爭吵,一半傷心、一半絕望。

當晚,丈夫去了書房睡,第二天一早,丈夫早早起牀上班去了,沒有給肖豔留錢。

肖豔到醫院,從母親那裏借了錢,纔到糕點店取了糕點,放在姥姥的牀頭。

02、 獲得家人尊重的權利。

“因爲不掙錢,不被尊重也只能忍着,忍久了,不尊重你的人習慣了,你也就習慣了。”肖豔低頭哭泣。

肖豔丈夫好煙嗜酒愛賭博,每次在家裏招待朋友,肖豔都要一個人準備好酒好菜,給丈夫和朋友們端到桌子上,賠上笑臉,還不忘說一句:“喫好喝好!”

當朋友們客氣一句:“嫂子也坐下喫吧。”

丈夫立刻制止:“讓她哄孩子、打掃衛生還行,別的就算了,不會說個話,免得掃興。”

肖豔只好帶着孩子出門,約莫丈夫他們快散了纔回家,忍不住說一句:“今天就到這兒吧,免得各自的家裏人惦記。”

誰知丈夫藉着酒勁,當着衆人的面,對她抬手就是一個耳光:“一分錢不掙,什麼能耐都沒有,這裏什麼時候輪到你說話了?”

肖豔摸着被丈夫扇得發燙的臉,看着自己尚未成年的一對兒女,除了忍,別無他法。

更有一年,丈夫賭錢,輸紅了眼,肖豔在喫飯時,好言相勸,丈夫卻猛地將碗砸在肖豔的腳背上,大聲訓斥:“我自己掙的錢,願意怎麼花,就怎麼花,我高興輸光,你管不着。”

正因爲丈夫對肖豔毫無尊重可言,丈夫的家人對肖豔的態度也可想而知。

肖豔的丈夫有一個姐姐、一個弟弟,每次過年過節,家庭聚會,因爲其他人都有工作,婆婆總是讓肖豔一個人採買食材,在家裏忙前忙後,洗涮灑掃,以便大姑姐和弟弟兩家人,端碗就喫、撂碗就走。

有一年中秋,肖豔在婆婆家的廚房裏收拾一條魚,不小心被魚刺扎進肉裏,瞬間,血就流了出來,眼淚幾乎也流了下來。

可婆婆就遞過來一個創可貼,讓肖豔貼上,繼續收拾魚。

看着一池子要清洗的蔬菜、想着一桌子要做的菜,肖豔忍不住質問婆婆:“媽,你太偏心了吧,你可不可以讓你的女兒和小兒媳來收拾一下這條魚,今天她們都不上班,在睡懶覺,可我6:00起牀就去菜市場買菜,現在都沒有停歇。

誰知,婆婆聽後,非但沒有體諒肖豔,反而生氣道:“她們工作一兩個月,才休息幾天,你一年365天不上班,收拾一條魚,有多辛苦?她們就是休息,也有工資拿,你呢?不要只看自己幹活多少,她們孝敬我錢時,你怎麼不攀比?”婆婆的話,讓肖豔啞口無言,又委屈無比。

03、 平等商量家庭事務的權利。

“不掙錢,就沒有話語權。”是肖豔13年的婚姻裏的又一個痛點。

從2016年開始,婆婆年邁、公公患癌,全家商量的結果是:公婆搬到肖豔家,由不工作、不掙錢的肖豔負責照顧。

可肖豔有兩個上學的孩子需要照顧、接送、輔導作業,此外她自己的父母身體也不好,時常需要她的照顧。

於是肖豔就提出,給公婆找個保姆、或三個子女家輪流居住的辦法。

可這公平無比的解決方法,卻被公婆指責爲“不孝”、被丈夫訓爲“不知感恩”、大姑姐暗諷她“不工作,也不擔責任,只圖輕鬆。”弟媳猜測她:“想借此讓另外兩家出錢、求她、感激她。”

儘管肖豔嚴辭拒絕,可丈夫依然將公婆接了過來,讓肖豔伺候,理由就是“房子是我買的,錢是我掙的,你說了不算。”

就這樣,公公患病和癱瘓的兩年裏,肖豔醫院、家裏兩頭折騰,牀頭桌上兩伺候,也沒有落下全家的一句好。

公公走後,肖豔再次提出,讓婆婆在三個子女家輪流居住,或給婆婆另外租房子、僱保姆,因爲自從公婆搬到她家後,3室2廳的房子裏,她和女兒住一間,兒子和丈夫住一間,公婆住一間,這種日子已經有三年之久了,孩子大了,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可丈夫還是那句:“媽是我的,房子是我的,錢是我的,孩子是我的,你不願意住,可以走。”

“婚姻13年,年近40,身無所長,孩子年幼,我能往哪兒走?”肖豔說完,失聲痛哭。

04、 寫在最後。

近年來,關於女人要不要做家庭主婦的討論,不絕於耳。

有人堅決反對,認爲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不能掙錢,就要逆來順受。

有人無奈接受,認爲女人能力有限,掙的少,孩子需要照顧,老人需要關懷,男主外、女主內是符合男女性別特點的合理分工。

可是,社會在發展,男人在外謀生的壓力固然很大,可社會壓在女人身上的家庭的重擔也絕不輕鬆。

柴米油鹽缺不得;

洗涮灑掃少不得;

一日三餐馬虎不得;

孩子接送遲到不得;

輔導作業性急不得;

孝敬老人疏忽不得;

……

所以,我們有任何理由剝奪一個家庭主婦合理支配經濟的權利、獲得家人尊重的權利、平等商量家庭事務的權利嗎?

如果沒有這3種權利,就算全家跪求,千萬也別做家庭主婦。

願以上文字,與我的讀者共勉。

喜歡我的文字,歡迎留言、點贊、關注、轉發。

今日討論話題:

您贊成現在的女人做家庭主婦嗎?歡迎分享您的看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