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被拐卖妇女是在“享福”,部分网民是否还有起码的道德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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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被拐卖35年后,59岁的布依族妇女德良,终于从河南辉县回到贵州老家。据新京报报道,在被拐卖到河南的35年里,德良始终无法学会汉语。别人听不懂她说的布依语,以为她是只会咿呀的哑巴或精神病患者。她几乎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阔别家乡35年后重归故里,让故事有了个令人欣慰的结尾。很多网友对此流露出的都是悲悯、感慨以及感动。但也有一种声音——“她在河南享福了”“河南的平原村,还是比贵州的山沟村好点吧”……(11月6日新京报)

59岁的布依族妇女德良,终于从河南辉县回到贵州老家,她被拐卖了35年。因为她只会说布依语,别人以为她是只会咿呀的哑巴或精神病患者,她几乎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这份煎熬与痛苦可想而知,而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竟然有网友会认为德良在河南是“享福”了,如此奇谈怪论,还有最起码的道德良知否?

说得难听一点儿,倘若被拐卖的妇女就是持此奇谈怪论网友的亲姐妹,你还能如此轻松的当一个口无遮拦的吃瓜网民吗?

毫无疑问,被拐卖妇女的人生因不法分子的罪恶而被彻底改变,她们大多生活在被监视甚至虐待之中,没有基本的人身自由,成了男人发泄性欲与生育的“机器”。这样的生活境况是在“享福”吗?部分网友在发表奇谈怪论之前是否摸摸良心想一下?部分网友也许是想“标新立异”,抓人眼球,故而会“语不惊人誓不休”。风头是出了,但却是对被拐卖妇女的极大不尊重,是向社会释放负能量。

网络可以自由发表言论,但必须遵守社会规则和公序良俗。拐卖妇女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侵犯妇女人权,造成相关家庭破裂,妨碍社会和谐,部分网友怎么能站在不法分子的角度去想问题呢?怎么能变相为他们帮腔发声呢?

网络不是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网民也要三思而后说,要体现现代人必备的文明素养,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网络秩序,让网络成为一个让社会放心的干净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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