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爲被拐賣婦女是在“享福”,部分網民是否還有起碼的道德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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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被拐賣35年後,59歲的布依族婦女德良,終於從河南輝縣回到貴州老家。據新京報報道,在被拐賣到河南的35年裏,德良始終無法學會漢語。別人聽不懂她說的布依語,以爲她是隻會咿呀的啞巴或精神病患者。她幾乎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裏。而闊別家鄉35年後重歸故里,讓故事有了個令人欣慰的結尾。很多網友對此流露出的都是悲憫、感慨以及感動。但也有一種聲音——“她在河南享福了”“河南的平原村,還是比貴州的山溝村好點吧”……(11月6日新京報)

59歲的布依族婦女德良,終於從河南輝縣回到貴州老家,她被拐賣了35年。因爲她只會說布依語,別人以爲她是隻會咿呀的啞巴或精神病患者,她幾乎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裏。這份煎熬與痛苦可想而知,而讓人匪夷所思的是,竟然有網友會認爲德良在河南是“享福”了,如此奇談怪論,還有最起碼的道德良知否?

說得難聽一點兒,倘若被拐賣的婦女就是持此奇談怪論網友的親姐妹,你還能如此輕鬆的當一個口無遮攔的喫瓜網民嗎?

毫無疑問,被拐賣婦女的人生因不法分子的罪惡而被徹底改變,她們大多生活在被監視甚至虐待之中,沒有基本的人身自由,成了男人發泄性慾與生育的“機器”。這樣的生活境況是在“享福”嗎?部分網友在發表奇談怪論之前是否摸摸良心想一下?部分網友也許是想“標新立異”,抓人眼球,故而會“語不驚人誓不休”。風頭是出了,但卻是對被拐賣婦女的極大不尊重,是向社會釋放負能量。

網絡可以自由發表言論,但必須遵守社會規則和公序良俗。拐賣婦女是一種嚴重違法行爲,侵犯婦女人權,造成相關家庭破裂,妨礙社會和諧,部分網友怎麼能站在不法分子的角度去想問題呢?怎麼能變相爲他們幫腔發聲呢?

網絡不是想怎麼說就怎麼說,網民也要三思而後說,要體現現代人必備的文明素養,自覺承擔社會責任,自覺維護網絡秩序,讓網絡成爲一個讓社會放心的乾淨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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