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三年,那個要媽不要媳婦的男人,最終還是另娶了”
俗話說,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每個家庭在面對婚姻生活中的矛盾的時候,都有些手足無措,而結婚不僅是兩個人的事情,同樣也是兩個家庭之間地結合。
嫁給一個對的人,女人一生便會過得異常幸福,倘若嫁錯人,那麼婚姻到最後也只能成爲一種折磨。
前不久,後臺有一位粉絲曾給我分享了一段關於她的感情故事,以下是她信中的內容:
我和我老公在離婚之前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那時候我覺得他風趣幽默浪漫踏實,是我心中想要找的另一半的理想型,所以在交往不到三個月之後,我們就正式確定戀愛關係。
那時候對於我們之間的感情,他的父母也很是反對的,但因爲陷入熱戀,所以我們兩個人對於這段感情都挺認真的,後來不顧父母的反對,我們結了婚。
我原本以爲我結婚之後這個男人會對我更好,但他的所作所爲卻讓我在這段婚姻中喫盡苦頭,他是一個比較聽他媽媽話的人,雖然在結婚之前我們倆愛得死去活來。
但是結婚之後,他對我的態度也是發生了180度的大轉變。
很多次,她的媽都當着面數落我,而面對我的抱怨,他不僅無動於衷,反而還對我說道:“你應該盡到一個做兒媳婦的責任,能讓着我媽就儘量讓着她,別整天在家鬧矛盾,你這樣的兒媳婦怪不得我媽不滿意。”
說實話,聽完他的話之後,我是感到很委屈的,因爲矛盾並不是我一個人挑起的,婆婆對我的百般刁難,也讓我在這段婚姻中備受煎熬。
結婚之後,無論家裏的大小是他都聽他媽的意見,就連我們裝修房子,他也按照他媽的喜好來佈置,這也就算了,平常家裏大大小小的事他也都會先和他媽商量。
而從來不讓我插手,他這樣的做法讓我覺得我自己像個局外人一樣,他總說他媽不容易,可是誰又來體諒我的不容易呢?和他結婚之後也就是因爲他媽的關係,所以我們兩個人也有了很大的矛盾。
最終,我們選擇了和平離婚,離婚是我提的,即便是他一再挽留,我也沒有回頭。
雖然離婚之後,我們兩人不再聯繫,但是因爲孩子的緣故,所以我們也並沒有互刪微信,既然他任何事都聽從他媽的意見,那麼我也就成全他,不再幹涉家庭生活中的人和事。
離婚之後,我知道,家裏一切的大小是他依舊離不開他媽。說實話,我挺反感這樣的生活的,和他離婚三年,前不久,他還是再婚了,雖然我們離婚之後做不了朋友,但是我還是由衷地祝福她,也希望我和他之間沒能夠做到的,他能在另一個人身上感受到。
“離婚三年,那個要媽不要媳婦的男人,最終還是另娶了”
現在想想,我自己都覺得可笑,要不是當初因爲愛得熱烈,或許我們之間根本不會有交集,但是現在離婚之後,我也不後悔,因爲我能夠更好地去追求屬於自己的自由。
在現實生活中,遇到過同樣情況的人或許不在少數,但是一個家庭想要幸福,往往也離不開這兩件事。
01.
有責任心的丈夫
歌德曾說:“責任就是對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種愛。”
對於一個家庭來說,丈夫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因爲丈夫是婆媳關係的潤滑劑,婆媳關係在一個家庭生活中是在所難免的,倘若想要婆媳關係和諧,那麼也同樣離不開一個男人的幫助。
丈夫作爲一個家庭的核心,在面對家庭關係的時候也應該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擔負起自己的責任,只有這樣,一個家庭纔會更加的幸福。
02.
良好的家風
蘇霍姆林斯基曾說:“家庭的幸福在於我們彼此的熱枕關懷。”
一個家庭的家風,代表的是一個家庭的能力和素養,一個家庭的教育,對於子女來說同樣也很重要,要看一個男人的人品如何。
首先應該看得就是一個男人的原生家庭,家庭的幸福美滿,才能夠讓你們的婚姻走得更加的長遠,倘若家風不正,到最後你們的生活也會失去幸福感。
每個家庭都會有每個家庭的煩惱,但是無論我們遇見誰,我們都不應該妥協,再婚應生活中太過於妥協的人,到最後必定會遍體鱗傷,我們倘若在婚姻生活中覺得不幸福,那麼我們唯一能夠做的就是及時止損。
錢鍾書曾說:“婚姻是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去,城裏的人想出來。”
選擇一個對的男人,一個對的家庭,纔會爲你的婚姻生活加分,倘若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那麼你們的愛情也不會有幸福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