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哲學界米爾曾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力量。”對於大多數家庭來說,母愛確實是偉大的。但是過度的母愛不僅會導致孩子無法獨立,還有可能釀成更大的悲劇。在我國浙江就有一位女子,她爲了和已婚的兒子繼續同住,於是僱兇殺害了自己的兒媳,被捕後還依舊覺得是兒子兒媳的感情太好了才導致自己犯下重錯。

惡婆婆張蘭芝

一、坎坷的人生經歷

事情要從“惡婆婆”張蘭芝的身上說起,她犯下“僱兇殺人”的重罪也和自己的人生經歷有關。張蘭芝小的時候家中十分貧困,父母爲了能讓她有口飯喫,就把她送到養父母家中。所幸,她的養父母對她視如己出,多年來都對她十分疼愛,但是在張蘭芝的心裏卻始終沒有把養父母當作自己的親人。後來,張蘭芝讀完初中就外出工作,並且結識了丈夫吳家立,兩人婚後不久就生下了兒子吳苳。

影視劇中的婆媳

可是還沒等孩子學會說話,丈夫吳家立就與其他女人出軌。當張蘭芝知道這件事後,感覺自己的人生似乎都被陰霾籠罩。但因爲丈夫的工作是家裏唯一的經濟來源,所以張蘭芝並沒有離婚的勇氣。幼年的坎坷經歷再加上失敗的婚姻,讓張蘭芝的內心逐漸變得扭曲,她覺得只有兒子纔是自己唯一的依靠,於是將自己全部的情感和精神都傾注於兒子吳苳身上。從吳苳小時候開始,張蘭芝就每天和兒子同睡,還不讓任何人輕易靠近兒子,更避免丈夫和兒子有什麼親密的接觸。

影視劇中的一家人

二、兒子結婚,母親心生不滿

時間一晃就過去了,在母親過度的“寵愛”中吳苳長大成人並在一家事業單位上班。幾年後,28歲的吳苳結識了一個溫柔可人的同齡女孩趙陽。趙陽是當地的一名護士,不僅性格十分隨和,而且和吳苳的感情非常甜蜜。對於從小生活在各種爭吵聲中的吳苳來說,善解人意的趙陽讓他的內心感到久違的平靜和幸福。於是這一次,吳苳徹底不顧母親聲嘶力竭的反對,執意和趙陽結爲了夫妻。

婆媳關係一直都是難題

婚後小兩口的日子過得十分幸福,尤其當趙陽生下孩子以後,吳苳更是天天回家照顧妻兒,還時常給妻子準備各種驚喜。看着眼前的幸福趙陽倍感珍惜,但她心裏卻清楚地知道婆婆張蘭芝一直看自己不順眼,可是爲了家庭她只能一再忍讓。

兒媳和婆婆關係緊張

三、爲和兒子同住,買兇殺媳

自從趙陽進門後,張蘭芝就覺得兒媳“搶走”了兒子所有的關心和愛護,所以她一直把趙陽當作“眼中釘”、“肉中刺”。爲了重新奪回兒子,張蘭芝故意賣掉原有的房子和兒子一同住在新房中。好脾氣的趙陽沒有反對婆婆的做法,而是盡好自己當兒媳的本分對婆婆孝順有加。可趙陽的所作所爲並沒有換得婆婆的好感,張蘭芝不僅經常說兒媳的不是,而且每次都趁兒媳上夜班之時以照顧孩子爲由和兒子吳苳住在同一間臥室。

張蘭芝也像這樣又哭又鬧

時間久了,一向溫順的趙陽實在無法忍受婆婆奇怪的舉動,於是向丈夫提出要搬出去居住。吳苳也不想讓妻子一直受委屈,於是小兩口就花了40萬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張蘭芝得知兒子要搬出去住後又哭又鬧,甚至以性命相要挾,吳苳沒辦法只好將搬家的計劃擱置。可誰也沒有想到,此時的張蘭芝已經對兒媳恨之入骨,她經過附近無業遊民趙平介紹,僱傭了一個名叫趙建國的男子打算將兒媳殺害。

電視劇中的婆媳

四、最終釀成慘劇

案發當天,張蘭芝趁兒子不在家就讓兒媳下樓拿東西,一無所知的趙陽就這樣被早已埋伏好的趙建國殺害。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很快張蘭芝的罪行就被警方知道了,被捕後張蘭芝依舊認爲,兒子趙陽和兒子感情太好,是兒媳不該奪走自己的兒子。後來,張蘭芝等人都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這件事卻留給我們無盡的深思。我國有句古話“娶了媳婦忘了娘”,誠然不懂孝順母親的人確實應該被責備。但是在婚姻中夫妻關係纔是首位,母子關係理應靠後,像張蘭芝一樣愛子成“疾”的婆婆,終究會導致家庭破裂,讓兒子、兒媳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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