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8 日13时5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民警巡逻至人民大街南湖大路交汇处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豫NSXXXG的小型长安汽车行迹可疑,民警随即将该车截停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行驶证标注核载7人,实际车内却坐了9个人,超员百分之20以上。

民警当场对该车驾驶员况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吉林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对况某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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