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的一個夜晚,南京街頭皓月當空,皎潔的月光催生出濃郁的荷爾蒙氣息。王先生酒過三巡後準備回家,沒想到不勝酒力直接醉倒在了路邊。這時候,一名男子正好經過,他猛地一看王先生濃眉大眼、面如重棗、身材頎長,真可謂是美男子也。在淡淡的月光襯托下,更凸顯出王先生輪廓分明的俊郎面龐,和空谷幽蘭的平靜呼吸。

玉體橫陳的王先生,像一記黯然銷魂者直接擊穿了男子的靈魂,一股熱流瞬間打通了他的奇經八脈,然後匯聚成一柱擎天的“鋼鐵意志”。

於是,慾火焚身的男子趁着四下無人,把男子拖到僻靜處,急不可耐地寬衣解帶,把他那鋼鐵意志,往王先生身上本該排出之處直搗黃龍,然後迸射出濃濃洪流。

案發以後,王先生痛不欲生,經常感到心裏恐懼,經醫生診斷在中度抑鬱。但遺憾的是,目前我國法律並未把男性納入強姦罪的保護對象。也就是說,無論多麼惡劣地侵犯男性身體,也不夠成強姦罪。所以,只能以“猥褻罪”對該男子定罪量刑,量刑幅度就遠遠低於強姦罪了。

看來,是時候把男性納入強姦罪的保護客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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