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们相信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爱情誓言。

人生中,男女两人走到一起,同甘苦,共患难,由青春年少到白发满头,不离不弃,携手同老,这不是世上最美丽的爱情故事吗?

如果有了这句话,再苦再累的生活,相信也是可以承受得住的。

比起其它的誓言与承诺,哪一句像这样动人心魄呢?所以,我们相信,这是世上最美丽的爱情誓言了。

但是,我们如果再看看这句诗的原意,我们也可能更为其感动了。它说的不是男女间的爱情誓言,而是战友间的生死之盟。

这句诗出自《诗·邶风·击鼓》,原诗为: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期,卫庄公之子,卫国第十四位国君,少受父宠,爱好军事,骄横奢侈,杀死异母兄长卫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位弑君篡位成功的公子。

州吁联合陈、宋、蔡三国共同攻打郑国,卫国带兵将军为公孙文仲。这首诗本是对州吁无端发动战争的怨忿,诗人正是以跟从公孙文仲出兵打仗的士兵口吻写的。

士兵们讨厌战争,何况这场战争也不是什么正义的战争。战争难免有生有死,而几个离家在外,同在一起的战友,立下生死之约,“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同甘共苦,相互救助,争取都能在战争之中幸存下来,共同到老。

可惜,从诗人的诉说来看,这几个战友间的誓言,并没有完全遵守。而是有人失信了。这首诗从古文翻译过来,就是:

军鼓响声声,士卒在演兵。他卒留守筑城墙,我被选拔去南征。主将公孙子仲,联合盟国陈宋。不知何日是归期,让我忧心肿肿。

哪里行军?哪里驻营?战马因何而失踪?哪里寻找营地与战马?应在树林之下。

从军辛劳共甘苦,共约生死誓盟。你我紧握双手,誓言共老同生。

可惜你我离别,无法相助苟活。可惜相距遥远,你我誓言践现。

(翻译的可能不甚准确,请高手指点。)

但是,在战乱中,战友间同生共死,相互救助,以求苟且生存,也是战友间生死友谊的体现。

所以,原以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句,本出于战友之情,并非男女之间的情誓,也着实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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