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農之春商貿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立案偵查的公告

蓮池區公安分局已依法對保定市農之春商貿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立案偵查。

該案涉及投資人數衆多,目前部分投資人尚未到公安機關報案登記。爲查明案情,依法打擊犯罪,更好的維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請尚未提供相關證據材料的投資人,攜帶以下資料到投資場所所在公安機關報案登記。逾期不報案的,將視爲自動放棄對自身合法權益的主張,並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

報案羣衆需提供的登記資料:

1、本人身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2、合同、收據、借款借據、協議的原件及複印件;

3、投資資金銀行轉賬明細的原件;

4、收取利息銀行轉賬明細的原件;

5、宣傳單等宣傳材料的原件。

以上覆印件需要逐頁簽名,按手印。

登記截止日期:2021年1月5日

登記地點:蓮池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

聯繫電話:0312-5907172

(地址:明德街與北堤路西行100米路北)

保定市公安局蓮池區分局

2020年11月6日

保定市清苑區公安局

依法對王松、趙素萍立案偵查的公告

保定市清苑區公安局依法對王松、趙素萍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立案偵查。公安機關正在全力開展案件偵查和資產追繳、覈實、確認工作。

爲查明案情,依法打擊犯罪,請尚未到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的人員,攜帶以下資料到公安機關登記備案,逾期不到,將視爲自動放棄對自身合法權益的主張,並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

登記備案需提供的材料:

1、登記人及合同簽署人身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2、簽訂的合同、收據的原件及複印件;

3、支付資金銀行轉賬明細的原件(支付時使用的銀行卡、銀行卡交易流水的原件和複印件:銀行卡交易流水打印期限從第一筆支付當月1日至今,並勾畫出支付本金的記錄),以現金方式支付的請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支取現金的銀行憑證等);

4、收取本金、利息銀行轉賬明細的原件(收取本金、利息時使用的銀行卡、銀行卡交易流水的原件和複印件:銀行卡交易流水打印期限從收到的第一筆利息或者本金當月1日至今,並勾畫出接受的本金和利息記錄);

5、宣傳單等宣傳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以上覆印件及銀行交易流水需逐頁簽名、按手印。

受理登記期限:公告發布之日至2020年12月15日

登記地點:保定市清苑區公安局經偵大隊

登記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保定市清苑區公安局

來源:保定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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