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0萬!標準化項目獎勵將在明年執行,山西這類企業、單位、組織有好機會!
在綜改區商事登記、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律主體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有了好機會——近日公佈的《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標準化獎勵辦法(試行)》指出,將對標準化項目實施獎勵,最高1000萬元,明年起執行。
按照《辦法》
01
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僅限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的主導起草單位,一次性分別獎勵1000萬元、100萬元、80萬元、10萬元;
02
參與起草單位,一次性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40萬元。
03
被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時採信或10家以上企業採用的社會團體發佈的團體標準,一次性獎勵牽頭制定單位10萬元。
04
將自有知識產權轉化爲國家、行業、團體標準的單位,一次性追加獎勵10萬元。
05
承擔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和示範項目的單位,一次性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
06
被評爲國家級、省級企業標準領跑者稱號的單位,一次性分別獎勵100萬元、60萬元。
07
獲得國家級標準創新貢獻獎一、二、三等獎的單位,一次性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
08
獲得省級標準創新貢獻獎一、二、三等獎的單位,一次性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10萬元。
09
對獲得5A、4A、3A級標準化良好行爲榮譽的單位,一次性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10
對同一個單位每年標準化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300萬元。
鼓勵獲得標準化項目獎勵資金的單位,將獎勵資金用於今後標準化工作的推廣、實施和獎勵標準化工作中顯著成績的個人。
來源 | 太原日報 山西新聞網
編輯 | 李 倩
審覈 | 王 乾
監製 | 李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