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體育8日晚間消息,爲維護和提升品牌形象,保障合作伙伴的權益,CBA聯盟對上賽季及本賽季前三輪違規穿着聯賽贊助商競品的行爲開出罰單。

這份罰單包括杜鋒、趙睿、郭艾倫、周琦、林書豪、鄒雨宸、胡明軒、徐傑、王薪凱等球員和教練在內。其中,郭艾倫4次違規合計被罰115萬,林書豪3次違規被罰55萬。趙睿、王薪凱、胡明軒、白昊天、鄒雨宸、徐傑、買爾丹各50萬,杜鋒12萬,周琦10萬。

聯盟要求在2020年12月14日10點之前如期繳納罰款,否則將遭到停賽等處罰。

對此,籃球評論員朱彥碩在微博上表示,"CBA罰款這件事,,我不表示意見。只是可憐一些角色球員也要重罰....他們一年的薪水還剩多少?我必須說,規則有寫,球隊有必要跟球員說清楚,在比賽期間的種種規定。球員也不要抱着僥倖心理,想着你不會被看到。只要有充分說明,CBA的做法是可以理解,但不代表我支持如此重罰,一些必要的警告還是需要的。廣東隊這次是重災區,連主帥杜鋒自己都被罰,球員怎麼會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知名體育博主@丁丁丁曉晴呀表示,"昨天的鉅額罰單一出,網友們紛紛開啓了‘大家來找茬’遊戲,且呼籲一視同仁。但好多球員一年工資都沒多少,上來就個人處罰50萬,還不只是退役的問題,是要免費給俱樂部打工兩三年了。聯賽商務權益需要維護球員意識需要提升,但方式方法過於極端反而暴露出更多的問題。"

郭艾倫被罰115萬

據新浪體育,內部處罰文件中,CBA聯盟貼出的違規圖片解釋了罰款理由。

如周琦因爲穿着一件耐克羽絨服被罰款10萬元。

徐傑因爲在比賽中穿着一條耐克運動褲被罰款50萬元。

郭艾倫因爲四次違規被罰款115萬(分別罰款3萬元、42萬元、60萬元、10萬元)。有3張違規圖片顯示,郭艾倫均因爲一個喬丹的雙肩包被罰款。有網友調侃,"這是價值上百萬的書包啊!"

罰單合理嗎?

看到如此巨大的罰單,不少人發出疑問,這個合理嗎?

籃球記者賈磊在其官方微信號表示,根據CBA聯盟相關規定,對於違規穿着競品服裝的行爲,第一次就處以通報批評,罰款50萬的重罰(如對徐傑的處罰)。從這一點上看,這次的罰款每一條都是有規則可循的。

此前CBA聯賽對於保護贊助商利益的條款並沒有這麼重的處罰條例,但是在易建聯"脫鞋門"過後,CBA在第二個賽季加強了對於聯賽官方贊助商權益的保護,將處罰條款升級,並對每一項違規行爲做出了嚴格的限定。

易建聯"脫鞋門":

2016年11月2日晚的CBA聯賽第2輪,易建聯在一場比賽中表示"腳部不適",將聯賽贊助商李寧提供的球鞋脫在場邊;最後經過中國籃協、俱樂部和贊助商多方協調,他穿着自己簽約的非李寧品牌球鞋上場,打完比賽。

兩個賽季違規一併處罰引質疑

據新民晚報,細心的球迷們可能發現,這次的處罰分爲上賽季和本賽季,是兩個賽季的違規行爲一併處罰。這一處罰的時間點,讓很多球迷頗爲不解。比如郭艾倫,上賽季第一次違規的時候他自己並不知道,也沒有收到警告和罰單,而是一次被罰了4次違規,4次加在一起處罰金額高達115萬。更讓人覺得有些難以理解的是,已經離開CBA返回美國的林書豪也遭到了多次違規處罰——直到上賽季結束時,林書豪也不知道自己違規被罰了,如今他是在美國收到了罰單。

網友質疑。第一次不罰,第二次不罰,而是攢了一個賽季多才突然公佈處罰,這是否有釣魚執法之嫌?以郭艾倫爲例,按照此次官方給出的公告,他首次違規是在今年的6月20日,而最後一次違規是在8月15日,在如此漫長的一個時間段內,一次次違規爲何沒有得到任何警告甚至勸阻?其實最先違規的杜鋒是在今年1月5日訓練時出現違規情況,這也意味着如果CBA能夠在年初就及時指出他的錯誤,哪怕是當時就給他送上一張罰單,此後也許就不會出現這麼多球員和教練違規。換句話說,杜鋒、郭艾倫等人的確有錯,但放任他們一次次犯錯的CBA聯盟,是否也沒有盡到警告的義務?

CBA聯盟既然立了規矩,就要堅決執行有錯就及時罰,而不是拖到贊助商找上門來才忙着補救。試想一下,如果聯盟能夠從一開始就堅決處罰這種違規行爲,及時公佈處罰結果,那麼一個多賽季的時間不可能出現如此大面積的違規行爲。CBA官方因爲一個錯誤的時機而讓自己的執法變得不那麼服衆和理直氣壯,確實尷尬。

編輯曲傳依

值班主編張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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