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持之以恆糾正“四風”,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淅川縣紀委監委公開曝光1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淅川縣滔河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長鄒紅巖在公務招待過程中超標準接待問題。2020年5月25日,滔河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長鄒紅巖在公務招待過程中超標準接待,違規提供白酒。2020年9月24日,淅川縣紀委給予鄒紅巖黨內警告處分。

2.淅川縣農業農村局二級主任科員範華公車私用問題。2019年11月29日,縣農業農村局二級主任科員範華在外開會期間,違規乘坐單位公車參加個人宴請活動。2020年6月16日,淅川縣紀委給予範華黨內警告處分。

3.淅川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朱少林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7年至2020年春節期間,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朱少林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2.7萬元、白酒7件。因朱少林另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爲,2020年8月20日淅川縣紀委監委給予朱少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

4.淅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股股長章健違規操辦喬遷宴問題。2019年12月13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股股長章健違規操辦喬遷事宜,荊紫關鎮主任科員孔繁明違規送禮金500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主任科員王勝傑違規送禮金500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人事股股長李軍違規送禮金300元,合計1300元。因孔繁明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調查,2020年9月24日,淅川縣紀委給予孔繁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20年10月15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給予章健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2020年10月10日,淅川縣紀委分別給予王勝傑、李軍誡勉談話處理。

5.淅川縣物資總公司煤建公司職工馮雪清公車私用問題。2020年5月6日至6月4日,縣物資總公司煤建公司職工馮雪清(2007年5月至今借調至縣商務局執法大隊)多次違規駕駛公車回家,並將公車停放於其家附近;縣商務局主任科員範堅順對單位公車監管不力,應負一定責任。2020年10月13日,淅川縣物資總公司黨委給予馮雪清黨內警告處分;2020年7月22日,淅川縣紀委給予範堅順誡勉談話處理。

6.楚都飯店辦公室主任呂世斌監管不力導致公車私用問題。2020年7月至8月,楚都飯店辦公室主任呂世斌對單位公車監管不力,導致單位下屬修理廠員工多次駕駛公車辦私事。2020年9月10日,淅川縣紀委給予呂世斌誡勉談話處理。

7.淅川縣上集鎮關帝村原黨支部書記賀顯明等三人違規接受宴請問題。2018年7月,上集鎮關帝村原黨支部書記賀顯明、村主任曹國忠、上集鎮村鎮建設發展中心工作人員張兵違規接受關帝村“四整治”改造項目施工方呂某某宴請。因賀顯明、曹國忠另有其他違紀行爲,2020年9月24日,淅川縣紀委給予賀顯明開除黨籍處分;2020年7月20日,上集鎮紀委給予曹國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20年7月22日,上集鎮紀委給予張兵誡勉談話處理。

8.淅川縣滔河鄉劉夥村黨支部書記李保玉違規公款喫喝問題。2018年至2019年,滔河鄉劉夥村黨支部書記李保玉違規將該村菸酒、就餐等招待費用2000元、7000元,共計9000元在鄉“三資”中心列支報銷。2020年9月28日,滔河鄉紀委給予李保玉誡勉談話處理,並收繳違紀所得。

9.淅川縣荊紫關鎮南街村黨支部書記符國強家屬違規操辦孫女生日宴問題。2019年12月20日,荊紫關鎮南街村黨支部書記符國強之子符亞偉爲操辦女兒12歲生日,在符國強不知情的情況下,用符國強手機羣發宴請信息,符國強雖反對符亞偉操辦女兒生日宴且當天未參加宴席,但仍有近親屬以外人員參與,造成了不良影響,案發後,符國強已退還符亞偉違規收受的禮金1.03萬。2020年6月28日,荊紫關鎮紀委給予符國強誡勉談話處理。

10.淅川縣交通運輸執法局九重中隊職工黃安波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9年6月4日和9月11日,縣交通運輸執法局九重中隊職工黃安波先後兩次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共計1000元。2020年6月9日,淅川縣紀委給予黃安波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

11.淅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勤務中隊職工侯冰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9年9月12日,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勤務中隊職工侯冰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共計500元,並在執法中使用幅度內最輕處罰標準對其進行處理。2020年6月9日,淅川縣紀委給予侯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

來源:淅川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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