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和山东省总工会、潍坊市总工会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符合返还工会经费条件的小微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无异议的,将全额返还。

公示时间

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5日

公示说明

对公示小微企业资格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奎文区总工会反映。

所辖区域内的企业,具备小微企业资格且已经建立工会组织,并在2020年7月-9月依法足额缴纳工会经费,但不在公示之列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潍坊市总工会官网 小微企业支持政策专栏(http://gh.weifang.gov.cn/)下载《潍坊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填报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向奎文区总工会申报。

联系电话:825297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示名单

1、潍坊给力工艺有限公司

2、潍坊强瑞商贸有限公司

3、潍坊市润福粮油有限公司

4、潍坊金质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5、潍坊晟博商贸有限公司

6、潍坊思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来源:奎文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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