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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國內音樂綜藝《中國好聲音》橫空出世,同時也捧紅了吳莫愁、李代沫等一衆新秀。

當時這檔綜藝究竟有多紅呢?

最厲害的時候,五十多家電視臺同時轉播,收視率堪比當年的《快樂女聲》,從國外引進這檔綜藝的浙江衛視,也賺盆滿鉢滿。

李代沫、吳莫愁等直接成爲一線巨星。

單就吳莫愁來講,代言費就高達1.2億,這是多少影視老人都無法企及的高度。

然而,天下的萬物盛極必衰,曾經轟轟烈烈的《中國好聲音》,也落得個門庭冷清。

李代沫吸毒被抓,姚貝娜香消玉殞,吳莫愁如今也很少出現在電視上,果然誰都逃不過娛樂圈的“真香定律”。

我們不得不懷疑,這難道是一個“魔咒”?

特別是紅極一時的李代沫,自甘墮落,打着減肥的名號去吸毒,最後被封殺,其結局實在讓人不勝唏噓。

一下子就爬到頂峯的人,很容易迷失心智,那麼這就是一場災難,倒不如平凡度過這一生,沒有大風大浪,落得個好名聲也不錯。

而吳莫愁,憑藉一首高難度的《PriceTag》,獲得了導師庾澄慶的青睞,一首《癢》更是唱進了萬千人的心坎裏,勾勒出心底的一抹斜陽。

站在舞臺中央,她就能迅速吸引很多人的眼球。因爲她很不同,既狂野、又開放,不同於國內那些文文靜靜的歌手。

怪誕的造型,濃重的眼影,穩健的颱風,給人留下很深的印象,也不時擊打着觀衆的內心。

後來經過了多場比拼,從《美麗笨女人》、《流星雨》到《我要給你》等歌曲翻唱,吳莫愁最終獲得全國總決賽的亞軍,被稱爲中國的“Lady Gaga”。

雖然和冠軍比起來,處在一個尷尬的位置,不過她的知名度,卻比冠軍梁博高太多了。

2012年,是吳莫愁的榮耀之年。

她一共獲得中國魅力50人、亞洲年度新銳歌手、年度藝人,全球最美50新人,年度女性榜樣等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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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在歌壇一路綠燈,後來跨界進入演藝圈,也是前途不可限量,而當時她才20多歲。

沒多久,她就拿下了百事可樂的代言,據說代言費更是高達1.2億。

更何況,還有後來的三星、阿迪達斯、美寶蓮、蘇寧等國內國外的品牌代言。

而這些在以前,都是“天后”級別才能拿到的代言,一個初出茅廬的,沒有任何背景和後臺,用一句話來說,當年的吳莫愁是紅得發紫。

不過和她的天價廣告相比,成名後的醜聞,也是空前絕後。

媒體裏頻頻被爆出,她耍大牌的風波,最後只能經濟公司來給她“擦屁股”。

《中國好聲音》的紅利期一過,音樂類節目如雨後春筍般湧現,越來越多的人進入這個行業,自然就不會再去捧她了。

屋漏偏逢連夜雨。

沒有多久網上突然出現,幾個人給吳莫愁穿演出服的照片,宛如古代的皇帝需要人伺候着,圖片一出,各種聲討她的新聞層出不窮,也因爲如此,她的好感度一度下降。

後來發行的新歌,觀衆也不買賬。

其實,那張“耍大牌”的照片,能夠明顯的看出ps的痕跡,就算是真的,演出服那麼難穿,難不成讓她一個人,等到快上臺了才穿好嗎?

還有一點,就是公司給她的包裝太過於浮誇。

各種色調搭配在一起,雖然一眼看上去很時尚靚麗,但是現實生活中又有多少人,嘗試這種“夜店風格”呢?

而且,當初有一個熱搜,叫做“吳莫愁地鐵海報,嚇哭孩子”,乍一看,真的有一些恐怖。

而她自己呢,也沒有什麼危機感,從來沒有想過觀衆的新鮮感一過,自己勢必會人走茶涼,只知道想一時的紅利。

經紀公司只想着掙快錢,沒有打好根基,讓吳莫愁接各種跑商演,接綜藝,卻忘了她最拿手的,還是做音樂人。

出道很久之後,她的很多作品還是翻唱,而真正能拿的出手作品幾乎沒有,等到有自己作品的時候,粉絲早已經失去了耐心。

觀衆對她最初的印象就是音樂啊,如果沒有了音樂,觀衆還會那麼喜歡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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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歲的女孩子,正是出生牛犢不怕虎的時刻,總想着往前衝,對人生終究是少了一些思考和打算。

事業走下滑線的時候,只要努力努力,或許還可以有挽救的餘地。

就連已經成爲頂流的趙麗穎,在生完孩子之後,也馬不停蹄地回到劇組,開始忙碌地各種復出宣傳。

娛樂圈是一個殘酷的名利場,而女星的青春就那麼幾年,稍不留神可能就地位不保,早早被更年輕的取代。

時代要拋棄一個人,從來都不會打一聲招呼。

有時候,我們可能還沒有反應過來,就已經被拍死在沙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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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後來的發展,各類綜藝節目如雨後春筍一般冒出來,新人殺得“頭破血流”,每個人都想要分一杯羹。

如今,娛樂圈早已沒有了吳莫愁的地位,再想重新出位,可就難上加難了。

而經紀公司,又接連簽了很多新人,全部都是有顏值、有流量,吳莫愁所分到的資源,自然就更少了。

觀衆的遺忘總是很快,時間一長,人們可能連你姓甚名誰都不記得了。

或許這就是人生,總要經歷一些起起伏伏,我們才能走得更加穩當和坦然。

只有經歷過才能懂得,生活真的很難,職場也不是你有能力就可以成功的,更何況是五光十色的娛樂圈。

有一次,記者採訪吳莫愁:

“以前沒覺得我那麼紅,現在我過氣了,我才意識到我也曾紅過。”

有驕傲,但更多的是辛酸,誰不期望自己的事業一帆風順,可生活又何曾對我們,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當我看到,“吳莫愁到N線城市跑商演”的時候,還是很心痛。

曾經的繁華似錦,到如今的物是人非,也不過是屈指可數的五六年而已

而如今,彈指一揮間,便已經快三十歲的吳莫愁,經過這一次的洗禮,或許真的成長了許多吧。

生活處處都有驚喜,期待她的下一次逆風飛揚吧。

作者:楚人

編輯: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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