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坚接听企业服务专线中。(见习记者 贺鸣萱 摄)

株洲网11月10日讯(记者 敖滔 见习记者 贺鸣萱)11月10日上午,市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坚接听企业服务专线。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刘坚接听了6位企业负责人的来电,就户外广告、建宁驿站、垃圾分类等问题进行解答。

为了扶持帮助广告企业发展,市城管局在3月11日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户外广告企业发展的通知》。这一措施让前期深受疫情影响的广告企业和商家逐渐走出经营低迷状态,共克时艰,共同发展。截至目前,享受资源费减免政策的商家有11家52处广告牌,免除资源费26.9万元,申请做长期广告位的商家有3家,总面积达到了1308平米。

“作为全市户外广告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在疫情期间专门出台文件,减免了2、3月份所有户外广告企业的广告资源使用费,同时也为户外广告企业走出困境想了一些办法。”刘坚表示,“第一,我们在户外广告的提质改造方面做了一部分工作,在中心广场、红旗广场、响石广场和炎帝广场这几个重点区域,通过提高户外广告的含金量,来助推企业走出疫情困境。第二,我们在全市开展户外广告评选,在今年9月评选出了10个最佳广告招牌和4个人气奖,旨在为助推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下面是部分电话接听内容:

问:今年关于减免户外广告经营企业资源费的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

刘坚:主要是三个部分内容:一是减免户外广告经营企业2020年2月和3月的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二是疫情期间续批或新批的广告位,管理部门现场勘察审核符合规划等要求,广告经营企业向市城市户外广告资源管理处写出承诺保证书后,可先行办理行政许可,最长可延迟100天再缴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三是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户外广告经营企业,可向市城市户外广告资源管理处书面申请将商业广告位改为长期(2个月以上)公益广告位,长期公益广告发布期间免予交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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