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準大學生在某貼吧發帖,問學校一個月2000月生活費夠不夠。他還稱,父母一個月只願意給他出1500元生活費,爲了能夠多爭取500元,他在網吧呆了兩天,不理父母,直到父母妥協他纔回家。對於“現在大學生生活費都多少”的問題,筆者簡要談幾點個人看法,希望對學生及家長有所幫助!

首先、不同區域城市裏的大學生消費水平是不一樣的,家長不必“老眼光看新問題”而固執己見,學生也更不可漫天要價。我國地域遼闊廣袤,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具有很大差異,人們的收入狀況和生活條件自然也是差距很大;學生去到不同地區的城市中上大學,所需生活費用肯定會不一樣,家長朋友不能一概而論,更不能推己及人、用以往的經驗“老眼光看新問題”。孩子如果去了東部一二線大城市讀大學,必需的生活費用也是水漲船高,2000元/月肯定是不夠的,至少需要3000元/月吧;當然了,作爲孩子也不能以此爲藉口跟父母漫天要價,超出父母的支付能力,還是多體諒一下父母的難處吧;至於“網吧待兩天抗議”就更加顯得孩子氣了,不懂事!

其次、大學生基本上已經是成年人,從法律意義上來說,父母已經沒有義務和責任負擔大學生活費,給的都是情意。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條規定,我國新《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未成年子女,或者由於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而已經進入大學的學生一般都已經年滿18週歲,是成年人了,但現實中依靠自己勞動支付大學期間費用的極其少數,大部分還是由父母來供養,但父母的這種付出是出自親情的關懷,並不是法定義務。所以,大學生爲了大學生活費,不要去苛刻父母,而是要多去理解和感恩父母!

再者、大學生對於父母給予的生活費要懷有感恩之心,同時更要儘快學會自食其力,分擔父母的生活壓力。即將進入或已經進入大學的學生,差不多已經是成人了,必須儘快學會“經濟獨立”,起碼也要多理解父母的辛勞、感恩父母爲自己的無私付出,並在此基礎上力所能及地去學會賺錢養活自己,而不是一味地做沒有出息的“啃老族”。現在我國的經濟社會形勢一片大好,給年輕的大學生或準大學生提供了諸多的打工賺錢的機會,學生自己可以利用寒暑假或其他課餘時間,打工或者創業,尤其是網絡發達的今天,賺錢變得比以前容易多了;例如大學生送外賣、大學生勤工儉學、大學生兼職等不同的形式,都是增加收入的常規方式。只要你願意付出辛苦,總有機會賺到錢,努力實現個人的經濟獨立,減輕家庭負擔!

綜上所述,筆者認爲,關於“重慶準大學生網吧待兩天抗議每月1500元生活費少,現在大學生生活費都多少”的問題,不同地方的消費水準是不一樣的,家長不可一概而論;當然了,大學生或準大學生們更不能蠻不講理地跟父母來“耍橫”或“耍賴”,要儘快學會自食其力,爭取早日實現個人的“經濟獨立”,作爲一個成人,要努力做到“自己養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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