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醫保局聯合印發《珠海市高齡重度失能長者長期照護服務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珠海市高齡重度失能長者可按最高2500元/月的標準申請長期照護服務補貼。該方案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探索建立我市長期照護服務體系,保障高齡重度失能老年人基本照護服務需求,我市擬在現有養老制度和服務體系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老年人照顧保障制度,保障高齡重度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及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需求,提升老年人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促進我市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根據相關方案,享受長期照護服務的老年人須具備以下條件:具有珠海市戶籍且年滿80週歲及以上;因年老、疾病、傷殘等原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達或預期將達六個月以上,病情已基本穩定,未患有急需治療的各種危重疾病,護理等級評定達到3級及以上;未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政府集中供養、分散供養的高齡老人。

“符合條件的長者由本人或其監護人根據個人意願向定點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機構審覈和部門審批的長者,定點服務機構將與其簽訂長期照護服務協議,明確服務內容和安全責任,併爲其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務和與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服務等。

據瞭解,對已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且入住定點服務機構的重度失能及以上的服務對象,將按照不高於5000元/人·月的標準予以50%的補貼,其餘部分由服務對象個人承擔;對入住定點服務機構、未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重度失能及以上的服務對象,按照不高於5000元/人·月的標準予以20%的補貼,其餘部分由服務對象個人承擔。

據悉,區級民政部門將依託市智慧養老信息平臺對長期照護服務過程、服務質量、資金支付等進行日常管理,組織服務對象家屬、社會監督員及相關部門對定點服務機構進行服務質量監督。市民政部門將聯合醫療保障、衛生健康等部門對定點服務機構的護理服務、資金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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