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更加触手可及

——庆阳政法领域改革综述

近年来,庆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上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统筹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聚焦政治引领

政法工作领导水平全面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积极推动落实党委政法委统筹同级政法部门工作,研究制定了《庆阳市党委政法委统筹同级政法机关试点工作方案》和《庆阳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制度》等五项制度,对华池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政治督察。全市122个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到位,并分级举办了专题培训班,有效发挥了统筹基层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全力推动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全覆盖,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建立了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40多个部门参与的平安庆阳建设领导小组,构建起党政主导、部门主责、基层主抓的领导体系。建立完善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政法委员列席政法机关党委(组)民主生活会,党委政法委员述职等各项制度,有效发挥了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考评等职能作用。

聚焦质效提升

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深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检察官权利清单制度、入额领导办案制度,对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之间的权限进行明确划分,实行入额领导轮流办案。建立独任办案组和办案单元两种办案模式,形成“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基本办案模式。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建设,对市检察院25名检察官工作进行模拟考评。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实行法院领导办案通报制度。分5批次完成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共有251名法官、150名检察官入额。完成长庆分局管理体制理顺、森林公安和民航机场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近三年共专项招录人民警察102名,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30名组建应急处突队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成甘肃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庆阳分中心。今年6月,庆阳中院完成自建院以来所有档案的电子化扫描工作,为实现上诉、移送、再审、远程调阅电子卷宗提供有力支撑。移动微法院改变诉讼模式,在线调解“让数据多跑路,让人民少跑腿”,互联网法庭开启无接触式“隔空”审案序曲。

聚焦公平正义

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

规范执法机构设置。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面落实案件受理和涉案财物统一归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刑事案件由预审部门统一归口移送起诉制度,全面落实刑事、行政案件的接处警、受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调查)措施,处理、执行以及涉案财物管理等全部在网上进行。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除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认罚,未委托律师代理,法院均指定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保障被告人和律师诉讼权利。严格落实非法证据、瑕疵证据排除规则,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已逐渐成为刑事审判常态。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将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嵌入社会信用网络平台,推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格局。推进执行和破产的衔接机制,对僵尸企业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移送破产,通过破产程序消化案件、净化市场。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建立检察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机制、“健康成长、法治护航”音频进校园机制,与教育局联合建立“四个一”机制(全市学校均组建应急处置分队、设立举报电话、悬挂举报箱、指派专人负责校园性侵欺凌等事件),完善未成年人帮教机制、未成年人被害人救助机制。

聚焦服务职能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优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机制。实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三项改革举措。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开通免费照相,“网上预约”在公安派出所设立受理窗口,下放港澳台签注制作权限,网上自助申请和签注等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了办证环节,缩短了办证时间。拓宽车管服务渠道,建设机动车查验区,机动车牌照厂加工,增设非营运免检车辆、互联网业务等办理窗口。建立“网上车管所”平台,开设网上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网上预约考试,网上自编自选机动车牌号等10项便民措施。全面完成机动车安检机构与公安机关的脱钩改革,机动车安检机构通过政府拍卖,全部交由社会民营机构承担。完善农村交管机构建设,设立农村交警中队,建成乡(镇)交管站、村(社)交管室、农村劝导站。完善调解制度机制。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动员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全员参与、全域开展各类纠纷隐患摸排化解工作。2020年8月,在环县召开了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创新机制。开展“毁一棵树,补一片林”为主题的自新补植复绿专项活动,组织173名社区矫正人员补植林木12000多棵。开展“国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文物保护单位开展联合巡查。实行以司法手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将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作用前移,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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