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先生在湖南經營一家二手設備買賣公司,今年10月20號,在同行的介紹下,他在惠陽區秋長鎮一間倒閉工廠以3萬5千元的價格,買了5臺二手的玻璃切割機,但卻遇到了一件麻煩事。

買方 彭先生:現在是我們設備全部付了款,但是貨拉不出來。

從彭先生提供的授權委託書來看,深圳中藝興隆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已經倒閉)的法人代表趙某將工廠設備的買賣權委託給江某,而彭先生的買賣合同正是與江某簽署的,並分兩次給江某轉貨款3萬6千元,其中包括1千元的中介費。可是錢付清了,設備就是不讓運走。

買方 彭先生:房東和賣方有經濟糾紛,欠了房租,房東說欠了10萬。

做生意講究的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但彭先生就是拿不到貨,而收了貨款的江某也不願協調。此時,房東給出了一個條件。

買方 彭先生:房東意思叫我們補償他1萬8千元。

事已至此,爲了減少損失,彭先生同意再支付1萬8千元給房東,不過就先給錢還是先拉貨再給錢的問題,彭先生與房東又陷入僵局。

買方 彭先生:他叫我們付了錢再裝車,我擔心付了錢又拉不出來貨。

究竟房東有什麼權利多收這1萬8千元?記者與彭先生一同前往工廠瞭解情況。這位穿白T恤的人是工廠房東之一吳先生,他告訴記者,彭先生與江某簽署買賣合同是假的,合同上的賣家是惠州繁榮實業有限公司,而實際上真正的賣家是深圳中藝興隆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另外,賣家確實拖欠房租,當初賣家向房東承諾說賣了這些舊設備來抵扣房租,但現在設備已經賣出,但房東並未收到賣家繳納的房租,無奈之下,房東只好出此下策。

記者 廖建珠:在記者的見證下,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協商,現在雙方達成了共識。在裝車之前,先由買方向房東支付1萬元,在裝好車,車輛駛離工廠之後, 買方再向房東支付尾款8千元,事情到這裏就圓滿解決了。

買方 彭先生:非常滿意,非常感謝你們, 感謝惠州電視臺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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