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緩解大氣污染,保護公衆身體健康,根據成都市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2020年11月10日零時起啓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於空氣重污染期間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決定於2020年11月11日零時起,啓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臨時交通管理措施,具體如下:

(一)全天禁止建築垃圾運輸車輛以及運輸煤炭、砂石(磚)、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在中心城區、郊區新城建成區道路上通行。

(二)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國Ⅲ(不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柴油車(特殊車輛除外)在成都繞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內道路上行駛。

(三)工作日6:00至22:00,在中心城區繞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內區域道路,實行汽車尾號限行,按照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的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尾號限行。

同時,爲統籌好大氣污染防治與疫情期間接送學生需求,將學生家庭預約出行時段在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作如下調整:

(一)申報預約出行車輛爲國III(不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III(不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在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相關規定,工作日6:00至22:00,在成都市繞城高速公路(不含)內區域,禁止通行。

(二)已在“蓉e行”平臺成功申報預約出行,且預約車輛爲國III(含)以上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III(含)以上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在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工作日6:00至7:30、20:00至22:00以及已預約出行的時段爲不受尾號限行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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