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一早,針對黃明昊母親連日來的持續發酵的債務糾紛,黃明昊的經紀公司樂華娛樂發佈了一則聲明。

聲明言簡意賅,總結來說主要表達三點:首先,第一段解釋了樂華髮聲明的緣由。本來黃明昊母親陳建平女士和樂華娛樂無關,然而債務糾紛導致“部分網友發表針對我司藝人黃明昊先生的侮辱、誹謗言論,嚴重降低黃明昊先生的個人聲譽”所以纔不得不發聲明回應。

其次,聲明中用了近一半的文字解釋了陳建平債務糾紛的真相,她並非實際用款人,只是擔保人,在糾紛發生後也一直以各種方式督促債務人中驕公司儘快履行還款義務,並始終與債權人保持積極溝通,樂華娛樂承諾在事情得到妥善解決後第一時間向公衆通報。

第三點,呼籲網絡上關於黃明昊先生的負面內容立即刪除、撤稿,共同維護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這則聲明堪稱經紀公司爲了維護藝人口碑、發聲明回應的範本,整篇聲明邏輯清晰、用詞嚴謹,在以下三個方面都很值得玩味,下面來逐一分析。

首先,聲明中擺事實、講道理、最大程度的消減黃明昊母親的責任。樂華娛樂很清楚發這篇聲明的目的,那就是維護黃明昊的口碑、給公衆一個可以令人相信的解釋,以及儘量減輕黃明昊母親的責任。其實黃明昊母親的整個債務糾紛有前因有後果,肯定非常複雜,但生命只是簡單的抓重點,理清了債務人、債權人、擔保人之間的關係,用最簡單、直接的描述,讓公衆對這個債務糾紛有很直觀的認識,儘量讓人覺得黃明昊母親陳建平的責任沒那麼大。其實聲明中也看似有意無意的漏掉了很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債務人中驕溫爾頓酒店的“掌門人”其實正是黃明昊的母親陳建平啊!聲明這種無傷大雅的“避重就輕”,顯然會引導公衆認爲陳建平的責任並沒有那麼大,同時又能擔起擔保人的責任,一直從中溝通、斡旋。

第二個方面,是幫黃明昊撇清責任。看似很官方、冷冰冰的文字其實包含技巧,我們看第二段敘述債務糾紛的部分,其中完全沒有提到黃明昊和這次糾紛之間的關係,也沒有說任何黃明昊會幫母親解困、承擔責任、安慰父母的言辭,其實態度很明顯,就是表達出黃明昊和此事沒有任何關係,只是一件公對公的普通債務糾紛而已。

第三個方面,是聲明保持了理性剋制,沒有咄咄逼人的態度。最後一段開頭用的詞是“敬告”,規勸網絡用戶刪除或撤掉相關內容,也沒有用收集證據、起訴等話術,這和其他經紀公司維護藝人聲明所用的話術很不一樣,是很聰明的做法。畢竟有關黃明昊的負面內容太多,樂華娛樂很難清查、追究,另外就算追究又能如何?起訴曠日持久,官司不一定打得贏,也判賠不了多少錢,沒有任何意義。如果用很激烈的言辭、拿出咄咄逼人的態度,不會勸退相關網友,反而會更加激化矛盾。所以,樂華娛樂的聲明“客氣”一些是對的,基於以上幾點,可以說這次聲明是爲藝人回應負面言論的絕佳範本。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樂華娛樂一直以來都被網友嘲諷對藝人不夠關心、每每有黑料都回應不及時,然而這一次面對風波的處理還是可圈可點的。

有網友指責樂華娛樂回應不及時,其實在我看來,樂華娛樂在這個時間點回應是最合適的。畢竟經紀公司得知經濟糾紛,需要溝通和調查的過程,晚幾天回應顯得更謹慎,不會變得很被動。

另外,11月10日晚有某購物主題相關的晚會,超過百位明星參加,樂華七子在列,黃明昊肯定不會缺席,在晚會當天發聲明,一方面表達經紀公司的態度,爲自己藝人正名,同時又不會給網友留出太多持續爭議發酵的空間,可以保證樂華七子順利出現在晚會上。

最後令人玩味的是,周震南和黃明昊一前一後都陷入了父母債務風波帶來的麻煩中,但兩個人面對的結果大相徑庭。

目前來看,周震南父母的帶來的影響很大,周震南參與的綜藝《姐姐的愛樂之程》已經將他的鏡頭盡數刪減,接下來的工作也會受到很大影響。但黃明昊則沒有帶來太大影響,還可以繼續參加11月10日的晚會表演。兩種不同結局,並非因爲同被扣上“老賴”的帽子但事件性質不同,畢竟公衆輿論只盯着明星,不會特別深究糾紛背後的真相,說到底還是黃明昊公關做得更得體一些,特別是周震南自己發文表示和父母共渡難關,相當於把責任攬到自己身上,反倒坐實了網友對他的質疑和指責。反觀黃明昊,他本人一直沒有發聲表態,公司的這次聲明也很好地幫他儘量和債務風波撇清關係,能夠保全藝人,這兩個案例很值得參考和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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