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圈裏流傳一張圖片。內容是某學校教務處工作羣裏的一則通知,“轉達教育局通知,要求對學生父母的個人徵信進行覈實,對於父母爲失信人員的學生,一律不接收入學和轉學,且教育局不再爲失信子女辦理學籍。”

這則圖片在網上引發激烈爭論,有的人拍手稱快,認爲這是打擊“老賴”的一種方式;

也有的人認爲這對學生是一種傷害,甚至可以稱之爲“連坐”。

那麼,這張截圖的真實性如何?學校真的有權利拒絕“老賴”子女入學嗎?教育局以後真的不再爲“老賴”子女辦理學籍了嗎?

學校限制失信子女入學?真!

有法可依!

最高法《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中有規定:老賴子女不能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學校拒收“老賴”子女入學、轉學,是合情合理的。

其實從15年開始,就陸續有地方法院或學校發佈、實行相應禁令。

泉州中學開學通知↓

惠安法院發出的轉學建議書↓

衡水市法院建議書↓

重慶市法院通知書↓

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所學校必須是高收費私立學校,如果是公立學校,則無權利拒收“老賴”子女。

教育局不再爲失信人子女辦學籍?假!

違反受教育權!

因爲公民的受教育權是受保護的,限高規定僅規定了被執行人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對於正常收費的公立學校並沒有進行限制。

即其子女仍然可以到公立學校等進行就讀,比如上文圖中惠安法院就發出通知讓失信人子女轉至公立學校繼續就讀。

律師總結

限制“老賴”子女上高消費私立學校是合理的,目前已逐漸普及至全國學校

不再爲“老賴”子女辦學籍是謠言!其子女還是可以進入正常公立就讀

值得一提的是,“限制‘老賴’子女入學”這條措施對於敦促“老賴”履行義務均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看到孩子入學受限,大部分人都主動還清欠款,全面履行了法律義務。

畢竟,“老賴”自己可以厚着臉皮不還錢,但總得考慮到子女的前途。

其實歸根結底,之所以會對“老賴”子女進行入學限制,本質上是對“老賴”高消費進行限制。

也希望這些“老賴”在送孩子上高消費學校的時候,也能想一想,債主的孩子是否有錢上學呢?

對於教育局禁止“老賴”子女入學,你的看法是什麼呢?留言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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