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奔馳的露臉之事,去年的奔馳4S店使女車主坐車蓋哭訴事件一度名揚全國。一年後的今天,奔馳4S店又開發出了將車主車拆空的新花樣。奔馳不愧是國外品牌,創意不斷,總能給消費者“驚喜”。

剛看了一位自稱是該事件中奔馳車主的網友對事情經過的介紹,大概提取出了以下幾個重點。

1、4月28日凌晨,車主駕車在宜春高速發生事故。交警將車拖下高速後,宜春奔馳4S店電話詢問車主是否需要救援。車主在一張工作人員稱是拖車單的無手寫單據上籤了字,車主未收到複印件。

2、4月28日中午,車主從交警隊到4S點後,店家已在車主未知狀況下在“平安好車主”上簽字。

3、當天下午,車主通知該4S店不在該店維修,店家要求交5萬元費用,並以車主名義寫了一份自願說明書。只拖車便要5萬,令車主不解。

4、4月29日上午,車主到該店看到自己的車已被拆空。當天,車主打了奔馳公司和宜春市質監局電話投訴。

5、6月24日,店家通知車主車已修好,讓其去提車,修理費用共計20多萬。清單上稱換了車輪,實際未換。車未定損便拆修,使車主氣憤。

6、9月份,宜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4S點開出《行政處罰通知書》,各項處罰金額共計約96萬元。並告知,該店擁有申訴權。

以上只是自稱是該案例中奔馳車主的單方面陳述,因未看到店家對此事的陳述,因此,暫時只能依據車主的說法進行討論。

1、據車主講述,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他並沒有向宜春4S店發出救援求助,該店是如何獲知有此事故的。車主也疑惑,店家爲何會知道自己的手機號碼。其實,這纔是此事中的關鍵一環,如果沒有店家的自告奮勇,也就不會發生之後一連串的事情。是車主的個人信息被泄露給了4S點,纔給車主帶來了之後一系列的麻煩。

2、從車主對整件事情的描述來看,4S店應該收取的只有拖車費用,因爲按照正常程序,只完成了拖車這一項。那麼,該4S店僅僅拖車費是否就需要5萬元,這是需要調查覈實的一點。

3、車被拖到4S點後,車主又改變注意,不想在該店修車,店家心裏不樂意,這可以理解,畢竟送到嘴邊的鴨子飛了。但是,在事故車輛未定損的情形下,在車主未知的前提下,擅自將車主的車拆空,無疑屬於違規行爲,有強買強賣、強制交易的性質。

4、車主在維修單中看到更換車輪一項,實際並未更換,這種行爲無疑屬於涉嫌欺詐。

5、事故車輛是屬於車主的,修與不修,在哪裏修,車主具有完全的自主權。4S店作爲一家服務型單位,只有依據車主意願服務的義務,沒有擅自代替車主做主的權利,更沒有強行要求車主維修的權利。4S點的種種不妥行爲,已經違背了一個服務型單位的職責規範。

6、關於宜春市場監管單位對該4S店做出的行政處罰,不一一羅列。不過,不到百萬元的罰款,對於一個奔馳4S點來講,只是九牛一毛。況且,此類事情關鍵不在於罰款,而是需要糾正此類服務型單位的服務態度,以及制定合理的服務型規章制度,堅決杜絕強買強賣之類的錯誤、甚至是犯罪行爲,堅決杜絕店大欺客的現象。

結束語:去年的“奔馳女車主坐車蓋”事件,最終和解處理,這位男奔馳車主所遇到的事情,又會是什麼樣的結局,拭目以待。另外,對這位男車主開篇的一句話,深感諷刺意味,他表示:“這一次我堅決不坐發動機蓋,因爲發動機蓋都被你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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